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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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