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财税[201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为进一步简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