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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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财税[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切实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征收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