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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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财库[201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5]65号)、《财政部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13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