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政办发[2008]2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监察厅《关于2008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五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