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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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16]2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4月12日湖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湖北省的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