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结婚程序的立法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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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结婚登记制度存在不足.欠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长期大量存在,使得我国在司法解释上、实践中及现行立法中,对其效力的认定一直持谨慎甚至妥协的态度,这是对结婚登记制的挑战.借鉴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可取之处,完善我国结婚程导,立法上宜采用结婚登记或仪式公告制,以及上门服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