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以新疆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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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为贯彻公安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新疆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于2010年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并通过"短信评警"、设置触摸屏等方式,采集群众评议信息,将民警执法全过程纳入群众监督,不仅提高了警务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