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毒驾规制的行政法反思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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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问题是继醉驾问题后又一个公共话题。在未经由行政法规制而将毒驾直接入刑的做法是与现代刑法谦抑主义相悖的,基于此,我国毒驾规制采用行政规制手段,并体现在事先性驾驶禁止的法规范之中。这种"以权利换管理"的规制模式直接违反我国《禁毒法》的相应规定,且对毒驾问题采用行政事先审查办法予以解决,这不符合行政许可的一般法理,也不符合实践的发展需要。因此,毒驾规制的重心应当实现从行政事先强制性禁止向事后的行政严惩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