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委、县政府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果断地作出两项重要决策:一是从2004年起,全县农民免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二是从县财政中拿出200万元作为农民培训专项资金。
河北经济研究
200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