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低就”必须“高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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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促进广州市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意见》要求,专任教师按照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5%的比例进行交流,骨干教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交流;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10年的,原则上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