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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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能否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