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范的不确定性、模糊性与流动性是刑法解释的内在动因。目前,刑法解释呈现乱象,具体表现为过度解释、类推解释、转义解释、客观归罪及曲解量刑情节等。针对刑法解释乱象应从解释理念、司法技术及司法监督等层面进行规制,具体包括:确立科学的解释理念,强化判决书的说理性,建立解释撤销机制。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