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界定与应对实践——以人民法院内部优化为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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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现象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法治发展的瓶颈,其表现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问题的界定,应该以一线法官年均结案150件为标准,其产生的原因包括司法需求快速上升、司法资源配置不合理、司法效率不高。破解"案多人少",增加法官数量和依靠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设计是局限的,应该从法院内部优化的角度予以考量,进而推行法官员额制度与助理制度,辅之控制不合理的司法需求,加快《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从而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应对这一难题。这也有助于提高法院审判质效,维护司法的权威与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