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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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民[2014]9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现将《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和监督有关基金会和公益性社会团体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月14日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基金会信息公开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