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租种经营责任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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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农村实际,实行社会主义土地租种经营责任制,是克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某些局限、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形式。土地租种经营责任制,应具有下述内容:(一)社会主义土地租种经营就是把现有耕地采取租的形式有偿的租给那些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并且是自愿的社会集团、个体农户耕种。租种土地的社会集团,个体农户根据合同规定,每年或每季向国家或集体缴纳一定数额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