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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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09]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