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生在法制理念上存在许多误区.崇尚自由的青年学生在价值取向上受到"个体权利至上"思潮的现实干扰.高校法制教育应着重于以下两个方面理念的塑造,以完善青年学生法律自由观:一、法律自由在本质是上国家统治者的自由;二、"社会责任本位"是现代法制的主导性理念.
大连大学学报
200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