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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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政办发[2010]59号(二○一○年六月一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成员名单及机构设置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