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销售电价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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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政发[2014]68号(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资源合理利用、电力企业优化发供电管理、电力用户节约用电,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全区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全区销售电价(一)归并电价类别。西藏中部、昌都、阿里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