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103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30日'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
西藏政报
2017年Z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