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安化工有限公司诉嘉善中伟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及司法审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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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抗辩权制度,对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法院如何确认当事人是否行使了不安抗辩权,仍有值得探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