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金额八万应赔金额只有三万八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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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车辆保险按实际赔付的案件。这一案例涉及到如何理解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问题,以及什么是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上保险人和投保人常常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但财产保险的补偿性原则规定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付额不得高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如高于实际损失则被视为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即超值保险。要避免这方面的纠纷,根本的是要把好承保环节,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计收保费,这样就会妥善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