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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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背景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①在新资本协议(2004)中明确将操作风险列为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之后的第三大风险,并纳入资本监管范畴。而从操作风险给国内外银行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来看,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是当前各国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以巴林银行为例,拥有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因新加坡分行期货交易员里森违规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并隐瞒累计的亏损,使该银行最终损失11亿美元,并导致了银行破产。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由于自己交易的前中后台没有分离,致使其高级管理人员井口俊英在11年的交易中不断制造假帐,有3万笔交易没有经过授权,隐瞒其越权炒卖美国长期国债亏损高达11亿美元。
在我国,商业银行违规经营和欺诈腐败等案件导致的损失触目惊心。比如,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州开平支行发生的资金盗用案就是非常经典的操作风险案例,三任行长共同作案,时间长达8年,4.83亿美元不翼而飞②。按照官方的数字,仅2003年一年时间内,查明的资金欺诈案累计达98起。到2005年,中国银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共查出金融机构违规金额达7671亿元,比2004年增加1831亿元,涉及1205个违规机构、6826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了325名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这些事件大多由“人”的操作失误或有意识的违规操作造成,显示操作风险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的巨大危害。
事实上,由于普遍存在的文化壁垒现象以及维护自身声誉的考虑,银行只会最低限度地披露金融灾难性事件的相关信息,我国银行业实际的风险和损失应远远超过银监会查处以及银行主动对外披露的数据。
因此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操作风险定义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特征
1.操作风险的定义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2004年6月底公布的新资本协议正式文件中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出于对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尽可能最小化的目的,以上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特征
在这里我们对张吉光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搜集到168起有代表意义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进行比较分析,以说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有以下主要特征:
表1:168起操作风险案例的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张吉光.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0页
(1)人因主导操作风险
从表1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的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占比达到44%,即操作失误10%+违法行为31%+越权行为2%+违反用工法1%。这里指的人是银行内部的人,不包括外部人给银行造成操作风险的情况。如果考虑到外部人的因素,这一比例将达到66%,即44%+外部欺诈22%。
(2)操作风险几乎涉及银行的所有部门
人们通常认为,操作风险就是操作中的风险,故只存在于操作部门。但通过表1涉案部门罗列名单发现,操作风险不仅仅存在于操作部门,而且存在于银行的所有部门。就连不被人们关注的事务部门、宣传部门都赫然出现在名单中。例如2003年11月19日,工行总行为将在11月22日进行的全行计算机系统升级做准备调整了系统参数表,使得全国范围内的数个工行营业网点出现系统故障,业务停办长达三个半小时,给客户和银行造成损失。③出现这一事故的原因正是由于工行总行的信息科技部门没有充分认识系统参数调整所带来的操作风险,没有制定应急措施,所以说,操作风险关乎到商业银行的每一个部门,而绝不仅仅是操作部门。
(3)基层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都会引发操作风险
从以往发生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例中总结的经验来看,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数量在所有操作风险中的比例达到90%左右,涉案人员的职务也大多是基层人员,但最近两年发生的操作风险案件中,涉案人员的职务呈升高的态势,正如前文提到的中行开平支行案件,损失巨大,影响恶劣。
三、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注重“人为”因素的管理
从操作风险的定义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特征看出,人的因素是操作风险管理面对的最主要因素。尤其在我国,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
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从大方面讲应学习借鉴新巴塞尔协议,完善银行自身经营制度,推进配套改革,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创造良好金融环境。从小方面来讲,做好“人为”因素的管理,从主观上降低人们违规操作的意念,是减少引发操作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如何做好“人为”因素的管理,有以下建议:
1.建立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
要求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从战略上将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确定为银行稳健经营的关键要素之一。董事会应充分了解银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核准并定期审查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确保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和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制定相关政策、程序和步骤,以管理存在于银行重要产品活动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使各级员工充分了解其与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在全行范围内得以持续的贯彻执行。


2.培育良好的操作风险文化
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推动,建立起共同的风险管理价值观。各层次管理人员要对构成操作风险的包括执行风险、信息风险、关系风险、法律风险、人员风险、系统事件风险等形成全面、足够的了解,并高度重视,带头防范,充分认识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内心深处提高警惕,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防患于未然。
3.加强风险意识教育
注重员工思想道德的培育,法律意识的培养及工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不给任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4.发挥员工在操作风险上的主观能动性
努力培养员工与单位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观,增强员工在风险管理上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人企合一”,尊重并听取员工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构建充满活力的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形成奋发向上的氛围。
四、小结
毋庸置疑,操作风险正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并日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的巨大威胁。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操作风险并不是无药可治,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国际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操作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相信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必将迎来灿烂辉煌的明天。
【注释】
①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是十国集团的银行监管组织,于己于1975年由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设立,由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共计13国的银行监管当局和中央银行的高级代表组成。委员会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也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权限.
②《银行怎样防范风险》,《经济日报》,2002年7月3日,国研网(www.drcnet.com.cn)
③摘自2004年2月28日《劳动报》
【参考文献】
[1]张吉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杰克.L.金.运作风险度量与建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卡罗尔.亚历山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4]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北京:2002年9月18日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北京:2005年3月22日
[6]米歇尔、科罗赫等.风险管理.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7]罗平、王胜邦.操作风险监管的国际视野.银行家,2005
[8]钟伟,沈闻一.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的损失分布法框架.上海金融,2004
[9]厉吉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10]曲绍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基于管理管理框架设计的视角,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金融系2008级在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