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条件——辽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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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80年代后期,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化,林业大户、股份制合作林场不断涌现,全省股份合作林场达386处,家庭林场达374处。全省“四荒”拍卖300多万亩,成交金近亿元。特别是近几年,各地积极动员大户进山造林等,大力发展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在造林绿化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一些地区的个体大户造林已开始向规模化、基地化和公司化方向发展,成为发展非公有林业的主要力量。个体木材运输、加工和销售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促进了林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