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九运会年田径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实施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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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运动会年加大反兴奋剂工作的力度,深入贯彻国家体育总局的反兴奋剂斗争精神,针对全运会年反兴奋剂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令1号》文件的规定及国际田联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其有效期为2001年1月1日~12月31日。一、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从2001年1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必须设有田径反兴奋剂小组,由体育局主管领导。田径队领队及主教练约3~5人组成,并指定其中1人为联络员。必须建立24小时联络电话及联络方式。各单位反兴奋剂小组的主要任务为:(一)对本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反兴奋剂教育,随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反兴奋剂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准确、清楚掌握本单位运动员的训练地址、联系电话,按要求及时将运动员的准确训练地址报主管单位。(三)要求有本单位运动员训练、住宿地的保安、门卫,对持有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证明的检查人员提供方便。(四)2001年1月31日以前随运动员注册向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报田径反兴奋剂小组成员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及本单位的反兴奋剂工作措施和联络电话,同时申报各队训练地址、常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二、加强反兴奋剂的学习、教育(一)各单位的田径运动员,在2001年的注册和备案之前,必须进行有关反兴奋剂知识的教育,组织观看反兴奋剂知识的录像,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注意防范。在2001年的注册和备案时每名运动员必须交反兴奋剂保证书及近期1寸照片2张。(二)要加强营养品及因病治疗用药的管理,防止出现误服和误用。(三)必须将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举报电话(010-86761256,传真:010-67140801)告诉每一位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