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的内在经济特征与金融危机(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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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竞争和保护之间的均衡
  如果一国想分享全球储蓄有效分配的利益,资本管制无论如何也无法永远存在下去,一旦一国解除资本管制,诱发经济危机的基本因素就会凸现出来,政策能改变的两个基本因素就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
  开放金融市场放松资本市场管制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完银行造成的损失后,政府和中央银行不应再替市场中的商业银行承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市场参与者确信没有最后求助贷款,道德风险就会减少。
  逐步对国外竞争者开放我国金融部门。换言之,资本流动管制不同于禁止国外竞争者进入本国的金融市场。这一点对减少金融危机的频率与规模具有深刻含义。禁止国外竞争者进入本国金融部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会导致一国金融中介标准的唯一化,如果一味排斥国外竞争者,金融中介标准就会促进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为了减少金融危机的风险,一个方法是开放本国金融部门参与国际竞争,这种措施具有下列好处:国外金融机构一般要求更多透明度,规定与标准将愈加全面;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我国的金融机构不仅在产品数量而且在风险管理中也必须是有效和有效率的;在同国外金融机构竞争过程中,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学习到外国同行的先进做法,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如同我国家电行业的发展那样;在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中。我国政策当局将逐渐放弃对本国企业的特殊照顾,政策当局的活动将更加透明,这将为金融市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开放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也将会看到要求建立健全维持稳定的竞争性环境的法律框架的迫切需要。

 但是,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天生具有不稳定性,过度竞争会导致金融部门的不稳定,这与竞争是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以稳定市场的目的抵触。显然,我国国内金融部门引入竞争要比在其他部门引入竞争需要更加慎重。
  货币当局需要权衡,金融部门的过度竞争会阻碍经济稳定和发展,这就是一个国家在早期发展阶段需要管制和固定的汇率的缘由。然而,金融部门的过度保护会诱发道德风险,降低金融中介标准的透明度。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规则
  与世界公认的监管规则相协调一致,如果各国的金融中介标准一致,金融业务就会便于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汇率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发生变化,根据定义,趋于一致意味着更弱的信息不对称,从这种意义上讲,不考虑究竟会趋于怎样的共同规则,共同规则本身已经令人非常满意。如果共同规则能确保透明度和信息揭露度,它将更加有利。金融交易标准应该保证合同和原则向每个人公开,这种标准就是理想的“全球标准”。
  
  参考文献:
  1. Paul Krugman. Working Paper.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8
  2.陈玲娟,李栋巍.探讨金融危机的成因及预防.决策探索,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