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经验看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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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对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管理和营运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现状,提出全方位构建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模式。

  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资金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源,资金管理则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业务之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内部资金管理模式,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利率的波动性不断加大,利率风险越来越大,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为加强利率风险管理,我国商业银行亟须改革现行的内部资金管理模式,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
  
  一、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的产生
  
  当前大型商业银行越来越成为一系列各不相同的、相对拥有较大自主权的业务单元的组合,但这些业务单元的资产与负债的数量并不相对应。因而它们或者成为净资金提供者(负债大于资产),或者成为净资金使用者(资产大于负债)。例如,银行的营业分支机构往往产生较多的存款,但其资产业务却较少;而贷款部门却正好相反,其负债较少但资产较多。贷款部门为客户提供贷款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银行各营业分支机构所吸收的存款。于是,在评价贷款部门和营业分支机构的经营绩效时,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贷款所产生的净利差收益到底应归哪个部门?
  一些银行害怕在划分净利差收益时产生持续的内部冲突,就采用资金提供者和资金使用者都获得全部净利差收益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这种双重计算方法,虽然可以避免业务单元之间的冲突,但各业务单元的盈利报告却很难与整个银行的盈利报告统一协调起来。更严重的是,这种方法使得高层管理人员几乎不可能有效地明辨那些经营存在问题的业务单元。
  鉴于上述难题,大多数银行开始建立和实行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以解决银行各业务单元的绩效评估问题。资金转移定价体系是与银行的内部资本市场紧密联系的。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中,资金盈余的业务单元在银行内部资本市场上作为资金提供者向资金使用者贷放资金。资金的转移价格通常采用银行在外部资本市场上获得或贷放资金的利率。于是,在资金使用者的资产负债表中,将包括资产方(即对应的贷款项目)及负债方(即该业务单元从内部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对应的负债项);同样,在其损益表上,该贷款所获得的利差收益将等于贷款的利率与内部资本市场上获得提供贷款资金的转移价格之间的差价。而对于资金提供者来说,它在内部资本市场上出售的资金将作为其资产负债表上的一项资产;同时在损益表上,该业务单元的净利差收益将等于转移资金的价格与获得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存款利率的差价。这样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就通过外部资本市场的资金价格标准将整个贷款的净利差收益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产生于资金提供方,另一部分产生于资金使用方,用于分别衡量存款或贷款部门的经营利润。
  
  二、西方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具体原则和方法
  
  (一)西方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一般原则
  在设计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及其实现机制的过程中,西方商业银行已经制定了许多基本的原则,并把它们作为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的基础。
  1.要为所有资产负债表中的科目制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这意味着,全部资产将要支付筹资成本和费用,而所有负债和权益资本都将收到支付给它们的转移价格。
  2.内部资金转移价格要由商业银行总行的资金部负责制定。总行资金部既要负责商业银行内部、外部资金的调配,又要负责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制定。
  3.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应该保证业务部门不受匹配失调(缺口风险)的损害。
  (二)西方商业银行制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基本方法
  西方商业银行经常采用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方法包括:移动平均值法、偿还曲线法、无定价账户法、直接期限法、票面利率差额法、利率代码差额法、现金流持续周期法、现金流加权期限法、零折扣因子法等。归结起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方法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单一资金池定价法、多重资金池定价法、配比筹资定价法等。每种方法各有不同,最简单的是单一资金池定价法,较为复杂的是多重资金池定价法,最复杂的是配比筹资定价法。
  1.单一资金池定价法。所谓单一资金池,是假设资金池中所有资金都具有相同的属性,其利率敏感性、流动性都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进行内部资金计价时,资金的提供方和使用方也按同一利率进行计价,这一利率可以通过在该银行实际资金成本的基础上加点生成,也可以按照外部市场的某一利率水平确定。在这种方法下,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中不存在需要调节的项目,各部门和机构总的利息支出应该等于总的利息收入,总行资金部只是起到一个中介作用,其本身并不反映任何资金利润。
  采用单一资金池定价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比较容易操作,而且不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同时还可以为吸收存款提供一定的动力。这一方法的缺点是,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没有集中到总行管理,资金的提供方和使用方都面临着较大的利率风险,同时如果该银行对基准利率的选择发生偏差,就会造成高息负债的过度吸收或低收益资产的大量投放。所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方法只是在部分较小的商业银行中使用,并未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机制的主流方法。


  2.多重资金池定价法。所谓多重资金池,是假设资金池中的资金都具有不同的属性,总行资金部根据其利率敏感性、流动性、到期日等因素将全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分为不同的种类。所以,在进行内部资金计价时,资金的提供方和使用方也按不同利率来对不同的资金进行计价。由于使用了不同的利率,总行资金部收取的利息和支出的利息将很难调节一致,最终将在总行资金部的损益表上反映出利润或亏损。
  采用多重资金池定价法的优点是:由于商业银行拥有一套完整的利率体系,这样就可以使每种利率更加接近市场利率,同时在内部利率的使用上也更加灵活,更能准确地反映出资产负债管理当局的经营战略和经营意图。但这一方法比较复杂且难以理解,在制定和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时会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在日常操作中也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科技力量的投入,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套复杂的管理系统才能实现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的所有目标。所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方法一般用于有多个分支机构、资产负债规模适中、有一定科技力量的中型商业银行。
  3.配比筹资定价法。与其他方法相比,配比筹资定价法更加复杂和精深。在真正完全意义上的配比筹资情况下,总行资金部将会进入资金市场为新的资产业务筹措资金,所筹措的资金在期限和计息方式上与对应的资产项目完全一致,其目的就是将筹措资金的利率进行锁定,并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一个稳定的利差,消除所有的风险敞口,从而完全规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实际操作中,一个商业银行既有资产业务又有负债业务,如果完全采用配比筹资定价法,为每一项资产业务筹集相对应的债务资金,同时又为每一项负债寻找相对应的资产,虽然可以完全规避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但其交易成本非常巨大,很容易造成资金的闲置和商机的浪费,并最终导致全行的利润下降。所以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模拟配比筹资的方式,即按照配比筹资过程中的市场价格进行资金定价,但并不实际融入或融出资金。也就是说,总行资金部的管理人员只是设置一种配比筹资的模拟程序,在资金市场之外进行相关的操作,收集有关资金市场的利率信息,并将其注入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中。所以,目前在西方商业银行中,也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科技力量雄厚、管理水平很高的跨国银行初步实现了配比筹资定价法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全面应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管理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资金往来主要包括调拨资金和联行汇差资金两个方面。总、分行根据各自的资金状况,以中央银行公布的标准利率或同业市场利率为基础,分别制定辖内资金划转价格,即通常所说的调拨资金利率和辖内联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