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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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仍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中间业务相当落后而且发展速度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分业经营的限制、国有银行产权制度不合理、监管不到位、业务收费不规范等几大因素。本文对这几大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基于我国国情,提出了促进中间业务发展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中间业务 制约因素 相应措施
  
  上个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迅速。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从1980年的22%上升到1993年的51%;欧洲银行业1990年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26%,到2000年已达39%; 日本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从20世纪80年代占总收入的24%上升到如今的39.9%。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1995年为3.5%-17%,2000年平均水平为6.3%,加上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仅为15.23%,仅比西方商业银行20世纪50-60年代稍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分业经营的限制、国有银行产权制度不合理、监管不到位、业务收费不规范等方面。
  
  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
  
  分业经营体制的限制
  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银行、证券、保险并驾齐驱,互不参与。这种严格的管制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却造成了银行业缺乏竞争压力的局面。分业经营下银行、保险、证券各司其职,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银行业传统业务领域的利润非银行莫属,其他非银行机构无权涉足,银行感受不到来自其他非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激烈市场竞争的缺乏,导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动力不足。
  另外,分业经营限制银行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非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域,制约了中间业务开拓的空间。就基金托管业来讲,2001年8月底,证监会下发了《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允许商业银行发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但限于分业经营银行发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只能投资债券。分业经营对中间业务发展的制约依然存在。这种制约明显表现在理财业务中,我国商业银行为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对理财业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只是如何搭配储蓄类型,提高利息收益的传统银行业务组合,若涉及证券、保险等其他方面的投资,只能提供一些原则性建议。正如一家个人理财中心的工作人员坦言:并不是我们不想做好个人理财服务,而是受政策的条条框框限制做不好。而在实施混业经营的国家,商业银行融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机构于一体,商业银行可以承销证券、基金和保险业务,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中比重最大的就是投资业务、保险业务。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合理
  在我国的银行业中,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其产权特征为国有独资,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缺位,其内部员工“国有”思想根深蒂固,缺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竞争观念,缺少应有的创新积极性与提高经营效益的自主性。加之我国利率波动性低,存贷款利差足以维持银行的运营需要,即使中央银行调整利率导致银行遭受利差收益损失,政府也会从国有独资的产权特征出发,采取其他措施加以弥补,从而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固守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忽视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就目前开展的几类中间业务,也基本是在经济发展对新的金融业务产生需求以后,在中央银行的统一指导下按部就班地开展的。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与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我国商业银行将遭受巨大的利差损失,中间业务将成为新的增长点,而现存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严重桎梏。
  对中间业务的监管不到位
  目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考核是把中间业务量作为考核指标,而不是将开展中间业务的收入作为考核目标,造成实际工作当中盲目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仅注重业务量与业务种类的增长,忽视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致使中间业务品种多规模小,收益微薄甚至亏本。例如建设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就有45种之多,但多数规模很小,有的甚至是零星服务。
  另外,有关机构缺少对中间业务收费的监督。在中间业务收费问题上,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间缺乏信任和沟通,制定收费标准时各自为政,有的商业银行甚至绕开政策法规,不是通过增加业务品种、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来吸引客户,而是采取随意确定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来抢夺客户,造成了中间业务收费市场的混乱,中间业务竞争无序。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银行传统业务存款份额的辅助手段,在中间业务经营中不仅牺牲手续费收入,甚至连一些起码的工本费也主动放弃。有的商业银行为了达到抢夺大客户的目的,不惜血本,采取相互压价、提供免费服务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吸引客户,在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盲目的恶性竞争态势。
  中间业务发展缺乏长远规划
  一是对中间业务认识上缺乏战略性远见。我国的商业银行把中间业务的开展当作吸引存贷款的手段,没有把中间业务当作新的利润增长点,当作商业银行的支柱业务来抓。加入WTO的五年过渡期一旦过去,中间业务将成为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关键领域。如果中资银行不及时转变观念,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将经营战略和经营重心转到中间业务上来,必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二是对中间业务的管理未设立专门的机构。现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管理分散。这项业务这个部门管,那项业务那个部门管,把管理中间业务当作权和利的化身,相互争抢,致使各部门都有管理人员,却均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人才。管理多头化、不系统、不科学,难以形成一个通盘考虑的长远规划,不利于中间业务的开展。
  三是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趋同,特色产品少。现存的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主要都集中在结算、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电信费和信用卡等筹资功能较强的业务上,担保类、咨询顾问类、基金托管类业务相对薄弱,业务品种相同,没有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自身优势和具备的专业人才推出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