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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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美英公司的高酬金激励不同,德日公司采取的是经营者年薪制和年功序列制的激励机制。经理的报酬设计主要是年薪而非股票和股票期权制。以日本为例,主要是通过年功序列制度的刺激实现对经理人员的有效刺激。所谓年功序列制,是指经理人员的报酬主要是工资和奖金,奖励的金额与经理人员的贡献挂钩,公司经营业绩越显著,经理人员的报酬就越高。这种激励制度还包括职务晋升、终身雇佣、荣誉称号等精神性激励为主,不是短期利润增长和股价上扬,而是更着重于结合公司的长期目标绩效。
  (四)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框架不同
  美英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框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首席执行官3者构成。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大多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董事长一般由外部董事兼任,既是决策机构,又承担监督功能,首席执行官依附于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美英国家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单设监事会,其监督功能由董事会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承担,内部审计委员会全部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
  德日公司治理结构虽然都属于债权加股权的共同治理型,但德国雇员在很大程度上参与公司治理。由此,德、日两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德国的治理结构为特殊的“双层董事会”制度,即监督董事会和管理董事会,其中监督董事会的地位高于管理董事会,监督董事会主要代表股东利益监督管理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并不直接参加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其职能相当于美国公司的董事会;管理董事会由监督董事会招聘组成且具体负责日常经营活动,其职能相当于美国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而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则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独立监察人所组成。实际上,股东大会在日本是名存实亡,真正发挥决策作用的是由经营者专家组成的内部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公司内部,不设外部独立董事,共同治理在日本已演变成了由经营者和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五)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利弊分析
  综上所述英美模式的利弊可以概括为:其优点是证券市场“用脚投票”约束机制以及竞争性职业经理人市场竞争压力的存在,能对业绩不良的经营者产生持续的替代威胁。这种模式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配稀缺性资源。但这种模式的不足是由于过分担心来自市场的威胁,在内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易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为了克服弊端,美英公司的治理也开始借鉴德日模式,注重“用手投票”的监控作用。
  德日模式的利弊可以概括为:其优点是银行直接“用手投票”的控制机制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代理矛盾内部化。缺点是:无法使某些代理问题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外部筹资条件不利,企业负债率高等。为了克服这些弊端,德日公司治理也开始借鉴美英治理模式,注重“用脚投票”的作用。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
  
  我国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国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流通股比例相对偏低,机构投资者极不发达。在此情况下,公司虽然建立了治理结构,但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决定了这种治理结构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国公司的监事会严重弱化,形同虚设。二是我国公司的董事会衍变为一个具有权力等级结构的正三角形,董事长成为权力金字塔的塔尖。三是公司相关利益人的权益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三、问题的解决
  
  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对于探索和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定启示作用。现结合我国公司治理现状,就如何解决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适合我国现有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浅析如下:
  (一)改善股权结构
  我们应该模仿德、日改善股权结构,分散股权,但适度集中,少数大股东分享控制权;同时考虑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结构组织形式也主要类似于德、日的双层管理体制,因此更应构筑一个与“上层建筑”相适应的股权结构基础。
  (二)改革内部组织结构
  一是改变现有董事会监事会权力并行的做法,提升监事会的地位,扩大监事会的职权,要求董事会同时对股东和监事会负责。二是引入英美国家公司治理中的独立董事制度。从制度上提供独立于经营者的立法支撑,使独立董事成为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神。防止公司经营管理层操纵或隐瞒董事会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为董事会提供有利于股份公司全面健康发展的客观、公正的决策依据。三是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
  (三)建立有效的债权人治理机制
  根据德日公司银行导向型治理模式运行的实践,结合我国公司制企业主要靠间接融资这一现状,为了保证债权人(银行)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应该和股东一样,在公司治理上有权对公司进行监督,并在非常情况下(如破产清算时)拥有控制权。
  (四)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
  根据融资方式决定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决定相应的公司治理模式这一现实,我国应建立一整套有利于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环境,其中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是其重要环节,其可以实现企业股权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分散化,使广大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市场“用脚投票”的外部治理机制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参考文献:
  1、宁向东.公司治理理论[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2、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M].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3、逄锦聚,洪银兴,林岗,刘伟等.政治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