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分析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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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资料表明:

第一,信息技术业38家上市公司中,除6家没有相关资料可查询外,财务负责人拥有股份的占这32家的18.75%,不拥有的占81 25%.

第二, 金融 保险业6家上市公司中,有2家没有相关资料可供查询,其余4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均不拥有公司股份。

第三, 电子 产品制造业21家上市公司中,除4家没有相关资料可供查询外,其余17家公司中,财务负责人拥有股份的占23.53%,不拥有的占76.47%.

第四,房地产业25家上市公司中,除5家没有相关资料可供查询外,其余20家中财务负责人拥有股份的占20%,不拥有的占80%.

表1是随机取得的一些数据。但窥一斑而略知全豹,它大体可以说明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财务负责人是较少的。所以,出于报酬最大化动机而实施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小。

对上述材料作一综合 分析 ,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上市公司存在着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在列举的动机中,我们认为最基本的动机,是通过博弈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表现为提升 企业 市场价值、获得配股资格、建立良好的二级市场形象等。这说明,只要存在实施盈余管理比不实施这种管理获得更多利益的博弈条件,上市公司肯定会破坏“协议”,实施盈余管理。因此,我们认为,博取利益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基本动机。

第二,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实施盈余管理使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动机,在 目前 体现得不是很充分。这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而成的。国企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观念,使得管理者不能、也不敢取得较高的报酬。(2)许多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还保留着“干部”身份,他们还可能进入政府部门担任要职。这使得许多高层管理者在任期间不是关心自身的收益,而是关心公司的形象、规模、 发展 速度等 问题 ,为升迁打开通道。我们认为,许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不是基于自身收益、而是出于升迁等 政治 动机实施盈余管理,也可以说是博弈的结果:对许多企业管理者而言,选择升迁策略比追求收益策略更为有利。

四、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博弈分析

我国 会计 学者对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出了很多政策建议。包括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安排,消除诱发盈余管理的政策因素;加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设,减少盈余管理的施展空间;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构造规范盈余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完善现行信贷评估指标体系,减少企业债务安排方面的不当盈余管理行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增强对盈余管理的外部监控;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素质,增强识破盈余管理的能力等。应该说,这些对策建议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对这些对策的补充,我们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两点建议。

第一,通过改变审计委托人来调整盈余管理的博弈方,以强化审计监督。前面已经谈到,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与其他利益相关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博弈行为。博弈策略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信息的占有。而信息是不对称的。所以,根据信息不对称原理设计有关规范盈余管理的政策,是有意义的。下面从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的角度说明这个问题。

审计 理论 表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是受托完成审计工作的。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需要大量的信息,以利于做出评价、得出审计结论。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审计是搜集、分析信息,并验证信息的过程。信息不对称理论表明,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有关当事人出于各种目的,会做出提供不完全的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的博弈选择。这会增大审计工作的难度。但是,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职责,就是要充分寻找证据和传递审计信息,以向企业的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做出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等结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出的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规范有关当事人博弈行为的原则、激励机制设计原理,对审计理论 研究 和实务操作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如审计机构在接受有关当事人的审计委托后,便与它建立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里,委托人与代理人都拥有一些自己最为了解、而对方不太清楚的信息。如何将这些信息最大限度地传递给对方,是做好审计工作、得出公正结论的重要保证。信息 经济 学理论表明,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会有信息不对称,就会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就要求委托人设计一套机制,调动代理人(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审计积极性。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做法看,在多数情况下,设计这样的机制是不可能的。例如,在上市公司的中报、年报审计事项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现实中的做法是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以审计委托方的身份出现。在企业的产权关系中,股东与管理层建立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讲,管理层在接受股东委托后,难免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方面,他们拥有一些私人占有信息、且又极力回避股东监督。而这正是要通过审计予以充分披露的。此时,就会产生一种非常典型的“审计博弈悖论”:拥有私人信息、且尽量回避监督的代理人(管理层)聘请审计机构、并设计激励机制来充分挖掘自己拥有的私人信息。这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另外,企业聘请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审计机构第三方的立场也无法充分体现。从现实来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审计机构少有披露。即使在近几年有关监督机构强化对审计机构、上市公司的监管后,还是很少有出具保留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诸于世。“郑百文”案、“银广夏”案说明这些企业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也说明现有审计监督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评估作用。所以,从信息不对称及审计要充分披露这种不对称信息的角度讲,必须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由其管理层(实质上是总经理或董事长)聘请审计机构的做法,而由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聘请审计机构。当然,股东的许多权利是通过决议的方式委托董事会行使的。所以,审计机构受聘于董事会、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是可行的操作办法。现实中,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与经理层“合谋”、联手欺骗所有者的事经常发生。这使许多人对这样的制度安排的 科学 性、合理性产生怀疑。但是,应该说,这类问题的逐步解决已经具备了一些制度条件。如我国已经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且独立董事还具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特别职权。只要我们严格照章办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计机构受聘于董事会的制度安排就能有效运行,审计机构促使企业强化内控制度的作用就能有效发挥出来。而这就是让董事会扮演规范盈余管理行为的博弈方角色。

第二,建立重复交易机制,强化管理者的诚信观。众所周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差,而盈余管理是其直接原因。那么,怎样建立上市公司的信誉度呢?下面从博弈论的角度简要给予说明。

博弈论的逆推法表明,任何有限次数的交易都难以产生良好的合作关系。 社会 学家张继焦(1999)认为,商业中最有力的道德执法者是与客户保持持续的交易关系。A今天借钱给B,不在于A信任B,而在于A认为B明天会借钱给他。这当然包含信任,但这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诚信者之间不一定会发生交易。只有在诚信者之间会发生持续的合作关系时,交易才会发生。因此,从博弈论的角度讲,撇开其他因素不论,信任的一个关键前提是重复博弈,即有无限次数交易的可能。所以,重建上市公司的信誉,就是建立重复交易机制。怎样达到这一目的呢?根据盈余管理的博弈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的特点,应从建立管理者的重复交易机制入手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在前面谈到,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均具备“干部”身份,是组织部门考察确定的,股东大会的选举只是一种形式。高层管理者中的一些人热衷于盈余管理,动机在于为升迁准备政绩;而另有一些人即使在企业没有做出业绩,也可以达到“当不好厂长当局长”的目的。这意味着目前许多盈余管理的博弈主体与另外的主体(如股东)间建立的是一种有限次数的博弈关系。根据上述的分析,这是难以建立信任关系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使他们间的盈余管理博弈建立在持续交易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企业管理者的“干部”身份、行政级别,让其真正职业化,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参考 文献

陈建岐。2000.刍谈盈余管理。财会月刊,18

陈致平。企业盈余管理动因分析。http://www.bicpa.org.cn/pxyd/kj/qy 1.htm

顾兆锋。2000.论盈余管理。财经研究,3

陆建桥。1999. 中国 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9

卢宇林,万绍平。2001.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动机分析。上海会计,3

林钟高,徐正刚。2002.公司治理结构下的盈余管理。财经科学,4

魏明海。2000.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会计研究,2

姚婕。2001.论企业盈余管理。商业经济与管理,6

邹小芃,陈雪洁。2002.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实证发现。投资与证券,2

《证券时报》、联合证券公司调研组。1999.上市公司利润包装该不该?证券时报,01~08

(1)这个解通常被称为“纳什均衡”。

(2)严格地讲,在个人业主企业内部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但这里的代理人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打工仔”,不可能是盈余管理的主体。

(3)这里所说的利润包装实质上是一种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