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身边的场地
体育场地是群众从事体育健身活动的基本条件。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是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因为如此,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成为制约群众体育发展和建设“小康体育”的主要矛盾。场地建设应当坚持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的方针,应当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根据当地的经济和自然条件,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分层地建设。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场地建设要形成多元结构,使各类体育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整合和利用。要做好规划设计,狠抓建设质量,并使之与城市建设相配套,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加强经常性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提高使用率。解决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有“五个途径”。
第1个途径,是建设“全民健身工程”。按项目种类、特色、人口和地区规模等大体可划分为四种模式:
第1种模式是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包括以室外综合健身器材为主要内容的普通型“全民健身路径”和以运动项目为主体的专项型“全民健身路径”。比如,北京龙潭湖公园专为攀岩爱好者建的大规模的攀岩墙;还可以建有多个篮球场构成的篮球广场、若干片足球场构成的足球广场、大型轮滑广场等等。这类设施要上规模、上档次,形成规模效应,同时,为发现、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
第2种模式是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根据地域范围或人口数量可分为4个层次,即建居民小区级的“全民健身中心”;建街道级的“全民健身中心”;建市辖区级的“全民健身中心”;建城市级的“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主题公园”等。形成层次分明,规模合理,综合性的群众体育健身设施体系。
第3种模式是建设“雪炭工程”。重点扶持西部地区、三峡库区、老少边穷地区、资源枯竭地区和大工业基地建设体育设施,推动这些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这类工程今后将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各地共同兴建。
第4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