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范畴“韵”源考(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21
/ 2
 [摘要]“韵”是中国艺术特质的重要概念。“韵”概念的出现与魏晋玄学追求超逸高蹈的思致相关,但将“韵”概念与“神”、“气”、“律”等概念结合起来,成为表达艺术特殊审美境界的概念,则是在南北朝时期完成的,期间佛教般若思想的渗透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促动作用。

  [关键词]中国艺术;“韵”;般若;艺术特质
  
  “韵”作为中国艺术的特质性概念在魏晋时期趋于成熟。对此学界目前有一种倾向,便是离开艺术的实际发展过程,抽象地给予本体论的认定。如成复旺《神与物游——论中国传统审美方式》一书对“韵”这样辨析:
  ①“韵”来自“声韵”,“声韵”当然是“气”所发出的,故可与“气”相通。
  ②“气”有气力、气势、气魄的意思,常被理解为“壮气”;“韵”则较为幽微,说不上“壮”,故又与“气”有别。
  ③“气”与“神”有密切的关系……“神”作为一种至虚的存在,原是极其幽微的,故比较起来“韵”与“神”更为接近。
  成复旺先生把“韵”解释为“声韵”所来,试图为“韵”找到实体性依据。在他看来,韵是“气”和“神韵”统一之美。其中“气”是“化生天地万物的元素”和“推动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无形力量”。“神韵”是由实转虚的作为“神、气、韵的综合”。韵体现着“物之神”与“己之神”的契合之美。成复旺的这种解释笔者以为把握得不够准确。如果“韵”是“物之神”与“己之神”的二元统一之物,那么。那种“似花还似非花”的同一之性又当从何理解?既然两者(主客本体)都是本体,那么,便无所谓韵自身的“本体”了。另有近来刘承华著文对“韵”提出看法,认为“韵”是中国艺术的最高范畴。他把“气”和“韵”分划于两个不同层次,“气是宇宙万物的生命,是一切艺术的本体;而韵则是气的一种运动状态,是艺术美和艺术魅力最直接的展现。”他说:
  “气”与“韵”的关系究竟如何?简单地说是:“气”流转而生“韵”,流转而又见出节律方会生出“韵”。
  刘承华看到了“韵”作为最高范畴的意义及其与“气”的动态联结实质。他在另一文《中国艺术之“韵”的时间表现形态》中,又详述了这个意思:“气”的流转过程即“韵”的时间形态,它以“远”、“游”、“圆”和“转折”为表现形态和构成环节。
  我本人觉得,就像成复旺先生抛开“韵”的自在特质谈论抽象的本体一样,刘承华先生把韵的内涵也给虚化了,如果韵是气的表现,韵自身的特质又何在?虽然作为理论的概括,“虚化”的确具有哲学上的意味,但不切合中国艺术的实际。对于中国艺术来说,哲学与文化的蕴含是通过艺术自身的构成转化实现的。只有在深刻地触及艺术内容与形式变革的转化过程中,理论上对艺术审美特质的把握才会逐渐明晰起来。“韵”之于中国艺术也是如此,它不是一种抽象的理性规定,也非某种主观的鉴赏感觉的描述,它实是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孕育、生成并逐渐成熟起来的,对其自身特质予以高度概括的美学范畴。对这样一个范畴的把握,自然我们唯有回到历史,或能形成清晰的认识。
  现存古籍中汉魏之前“韵”字几无出现。唯先秦《尹文子》卷“第一”有“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征”语。今人吕思勉认为:“今所传《尹文子》分三篇,言名法之理颇精,而文亦平近。疑亦是南北朝人所为,故《群书治要》已载之也。”吕亦无乃疑而。又《说文解字》释“韵”为“和也,从音员声”,清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之《说文不录之字·屯部第十五·附录》注曰:“《文赋》‘或托言于短韵’。注:‘(短韵),小文也。’晋卢谌诗‘光阑远韵’,注:‘(韵),谓德音之和也。’裴光远曰:‘字与均同’”。吕氏与朱氏皆疑“韵”非先秦或后汉所出。吕氏持据为《尹文子》用词“平近”乃合六朝不合先秦。笔者以为吕氏之言亦未可信也。若论平近,汉人为文只是赋体铺采摛文,极尽夸张。而“名法”之文却大都比附切实,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王充的《论衡》是也。因此,先秦有否“韵”不可仅凭文意感觉定论。至于疑《说文》取小篆书体韵而不为许慎所收者,因属清代之强有力考据所证,笔者也不敢轻言反论,但《说文》不收“韵”字,未必先秦或汉时就定无“韵”字。如《古文苑》就辑有班彪之姑班婕妤《捣素赋》“许椒兰之多术,熏陋制之无韵”;蔡邕《琴赋》也有“清声发兮五音举,韵宫商兮动角羽。曲引兴兮繁弦抚,然后哀声既发,秘弄乃开。左手抑扬,右手徘徊,抵掌反覆,抑按藏摧。于是繁弦既抑,雅韵乃扬,仲尼思归。”两处诗都用到“韵”字,表明“韵”字汉时应有,当属无疑。再结合《说文》之解与《尹文子》之用,“和”者,是音之和也;“宫商舍征”,是以五音而喻文,其意与先秦、两汉的语言文化背景并不相左,为此说先秦应有“韵”字,当不属惊天之论。
  虽然先秦至汉应有韵字,且亦在诗文出现。但其时“韵”字之用,主要是与声音关联。而《说文》释“韵”为“和”,也至多可理解为五音之偕所据之观念,类似于“中、正、灵、均”之类。无非天道阴阳,音律节数,以和求合。此种情势显然不能谓之艺术之韵。


  魏晋时玄学大兴,诗人亦反思诸己与所在境遇,于是抒摅胸臆,寄情山水,表现生命自我与审美理想,开始成为艺术表现的主题。“韵”字也恰在此时,出现于饱蘸情性的笔墨之中。如曹植《白鹤赋》云:
  拜太息而祗惧兮,抑吞声而不扬。
  伤本规之违忤,怅离群而独处。
  恒窜伏以穷栖,独哀鸣而戢羽。
  冀大纲之难结,得奋翅而远游。
  聆雅琴之清韵,记六翮之末流!
  这首诗表达了一种超世独标的志趣和意味;哀鸣独处,奋翅高翮,乃人生之雅琴清韵。又嵇康《琴赋》云:“眇翩翩兮薄天游,齐万物兮超自得;委性命兮任去留,激清响以赴会。何弦歌之绸缪?于是曲引向阑,众音将歇,改韵易调,奇弄乃发。”又《声无哀乐论》云:“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耶?”嵇康阐述音乐理论的“无韵之律”与诗中的“改韵易调”意思是一致的,皆“自然”的本有之韵。嵇康以“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的越名教之旨,倡导音韵的自性,潜在地融“自得”、“超万物”的跋俗之意于其中。在中国美学史上,曹丕固然首倡“文气”说,功不在小,然嵇康首倡“韵”说,直接以音乐为审美对象,把音乐作为具有自身审美机制与构成的自在体,更体现了自觉的审美视界,其贡献就理论意义而言当是在曹丕之上的。冯契指出:“嵇康以为,艺术本身并不具有移风易俗的功能,只是因为人们都喜欢听和谐的音乐,所以把‘乐’与‘礼’配合,起了教化的作用。”冯契是正义反论,以说明嵇康之越“名教”仍然要合乎另一种名教。但对现有名教否定、叛逆之意却很鲜明,毫无模糊之态,这无形中使“韵”趋向“超俗”一极被突出和强化了。总之,从曹植到嵇康,中国艺术之韵有了一个发端, 特别是嵇康,从理论上呈明艺术与人生的审美境界,是一种有自然之韵的高翮远翔的超俗境界,它使得中国艺术在其“韵”概念的萌发初始就带有浓郁的主观化理想色彩。这一特点为以后“韵”的概念由“超世跋俗”转向与生命之气凝合,奠定了一个基础。但严格地说,嵇康的“韵”还是在“道”体之中的,其别世的情趣不过是自然,这等于从自然之气上肯定了生命之韵,因此可以说是从另一个角度回到了世界。基于这样总体的“道”之韵,自然其意涵的独到性是不够的。
  曹植与嵇康为东晋以后“韵”概念审美意涵的凝定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一种艺术理论范畴的形成,是以其理论意涵的成熟为标志的。所谓成熟,是指获得理论意旨的相对稳固性和意涵自身的可阐释性。在一个概念初萌发阶段,不会有成熟的艺术概念。它必须是奠基于艺术的娴熟创造,并且在理论意涵上有相应的体味、总结,以保持该种特质能不断保持生命力,才可称为成熟的概念。
  “韵”概念在晋宋至梁这段时期,基本上实现了理论意涵的把握。这种把握包括两方面,一是意识到了这个意涵,使它通过艺术创作或其它概念表达出来,但还没有明确“韵”为其特有的概念;二是用成熟的概念表达了这个意涵,使之真正成为纳入审美体系的一个范畴。对于这两个方面,我们试从最主要的原因,即对佛教般若思想的汲取和艺术家、理论家的实践把握作一阐明。
  首先,东晋以后,魏晋佛学思潮转向对般若学的研讨。般若是佛教大乘学说最重要的概念。东晋时期,佛学与玄学达到一种紧密融合,谈玄者无不言佛,学经者无不体道。两晋时由西域僧人和汉人联手译入了很多般若类佛经,以致般若学在东晋特别盛行。“般若学在东晋的盛行,把受玄学思潮影响的士人的理论兴趣从玄学逐渐转向佛学。”这个转向,对中国艺术影响极大。且不说,魏晋文学、绘画等的创作在当时已有独立化趋势,创作者多为有修养的士人,他们自然要汲取多方面的文化修养,有意识地将佛学义理融入到创作中去。而且很多士人本身就与佛门交游甚密,现所知一些名家如顾恺之、谢庄、沈约、刘勰、宗炳等人或造访寺门,或拜师名僧,他们当中不少人直接从事佛教题材的艺术创作,或者吸收佛理用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如顾恺之的《维摩诘像》、《洛神图》都表达了难言的空灵超俗意味。戴逵在瓦官寺雕塑五尊佛像,情韵生动,时人为之叹绝。而般若思想对文学的影响之大,可从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一书得到证明,该书记有这样一则资料:
  (阮孝绪)在《七录》中变王俭《七志》中“文翰”之名为“文集”,认为“倾世文词,总谓之集,变翰为墨,于名尤显。”从这部目录来看,占第一位的是“讲法录”中的智慧部,共2077种,2190轶,3677卷,这反映了江左佛教盛行的情况。占第二位的便是“文集录”中的别集部,共768种,858轶,6497卷。
  “智慧”就是指般若。《翻译名义集》云:“法界次第云:秦言智慧,照了一切诸法皆不可得,而能通达一切无阂,名为智慧。”又云:“摩诃般若波罗蜜是为智慧门,菩萨入福德门,除一切罪,所愿皆得,若不得愿者以罪垢遮故。”把别集类的文学与法理类的般若并列,且数量如此之多,佛教之影响文学之深于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