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传“天人合一”思想培养环境道德价值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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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中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双重效应问题,即人类在利用改造自然而获取利益的同时,也在破坏大自然的平衡从而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和报复。严重的生态危机,迫使我们必须正视和杜绝对大自然的“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野蛮行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
  “天人合一”的观念产生于西周,历经先秦、汉唐而成于宋。“天人合一”的思想核心是关于物我关系、人与大自然关系的哲学伦理思想。《易经》中明确指出:“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就是说,人类对待自然既要使自然符合人类的愿望,不屈服自然,又不能破坏自然,天人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地生存发展,人与自然万物繁衍生长而共生共荣,这是我国古代的生态伦理或者说是环境道德观,它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化的宝贵贡献。不但如此,先人们在“天人合一”的环境道德观支配下,从未间断过对“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践与探索。
  《山海经》记载的神话传说“夸父追日”中有:夸父在临死前,他扔掉手中的拐杖,把它化为森林,造福人类。这个故事反映祖先植树造林的美好愿望。
  西周时期,我国就有“山虞”和“林衡”等专管林业事物的官员,当时规定:“不树者,无椁。”即不种树的人,死后没有棺木。
  秦代开始,在城镇道路两旁已植树绿化了:“秦为驰道于天下,道广五十步,植以青松。”
  公元605年,隋炀帝开通济渠,诏告民间,在通济渠两岸种垂柳,种活一棵,赏细绢一匹。白居易以《隋堤柳》为题写下了当年柳树成行的美景:“大业年中炀天子,种柳成行傍流水。西自黄河东接淮,绿影一千五百里。”
  元代的《农桑之制》明确规定:“岁种桑枣二十株,土性不宜者,种榆柳。”
  从先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远见卓识的做法可以看出,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思想、保护环境的美德源远流长。以史为鉴,学习古人,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对我们的教育更有现实借鉴意义。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指出:“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关键。教育对于改变人们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培养环境意识和道德意识、对于培养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公众有效参与决策的价值观与态度、技术和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应该成为践行“天人合一”思想的先行者。
  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为人类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教师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桥梁,又是学生身心教育和发展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抱怎样的态度,表现怎样的道德风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而这种影响常常是无形的、潜在的,又是长远的、深刻的,是一种教育力量。所以,教师只有用人格的力量去拨动学生的心弦,才能产生心灵的和谐共振。环境教育不仅需要教师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更要用切实的行动、科学的理论潜移默化地影响、指导、教育学生,提高环保意识。
  第一,教师要善于挖掘、运用学校、社会及家庭环境资源,把道德规范扩展到环境保护领域。社会、家庭、学校的各种教育因素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用“生态平衡”的观点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认识大自然、爱护大自然的教育。“师法自然”、“以造化为师”,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源泉和思想源泉。
  第二,教师要善于在学科中渗透环境教育。“渗透”费时在备课,课堂中并不要占太多时间,内容不在太多,而在适当。一节课渗透几分钟,以至两三句话,日积月累能收到滴水穿石之功。课堂进行环境教育,不要急功近利,需要细水长流,只要持之以恒,坚持导向性原则,将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暖流”。如,小学语文第十二册第十一课《小站》有这样一段描写“喷水池中间堆起一座小小的假山,假山上栽着一棵小树,喷泉水从树下面的岩孔喷出,水珠四射,把假山上的小宝塔洗得一尘不染”。通过分析这段文字,引导教育学生优美环境,不但可以净化人的心灵,而且可以陶冶情操。因此,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应从自己做起。又如,第十册第一课《桂林山水》描写漓江的水“静、清、绿”和描写桂林的山“奇、秀、险”,在分析后,要很自然地渗透“天人合一”思想,在自然环境中人与自然是双主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合理利用自然又要保护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统一、和谐。在教《林海》时,不仅使学生懂得大量的木材能够支援国家建设,同时强调“林海”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砍不栽,只用不保护,“林海”也会变成荒漠。因此,要做到合理开发利用。有一句话叫做“润物细无声”,对学生的教育也应如此,不能强调你应该如何如何,而要潜移默化地渗透在其中。 总之,教师要牢固树立“天人合一”的思想,传承环境道德价值观。并在教育教学中创造出新的行为典范,以润物无声、赏心悦目的方式,唤起青少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