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华北村镇人口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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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已提到,户均人数是研究家庭构成、家庭形态的依据。据言心哲先生1935年出版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记,社会学家乔启明1929-1931年在河北省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43人;李景汉同时期在定县等处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80人。这些调查结果都可以使人认为,当时乡村的家庭构成是一对夫妇加一二子女或加一二老人的“夫妻家庭”或“直系家庭”。但是,乔启明在1926-1928年对山西清源县143农户作人口研究的资料却使我们看到在户均数字之外的另一些情况。所调查的1926年的数字是:143户,838人,户均5.86人;1927年835人,1928年839人,户均分别为5.84人和5.87人。户均人口很稳定。他同时将各户情况列表如下(见表9)。(注:见《山西清源县一百四十三农家人口调查之研究》,载中国社会学社编《中国人口问题》,世界书局,1932年,第263-299页。此据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本。)
    表9 山西清源县农户家庭人口情况表(1926-1928年)
  附图
    表10 光绪初年青县深州9人以上村概况表  
州县别    村名      户数    人数    户均人数
       官亭      10     237       23.7
       姚富头     10     94      9.4
       王塔寺庄    31     288       9.29
       小盘古     29     277       9.55
       张家庄     12     257       21.41
青县     潘赵官     60     845       14.08
       庄窠      7       94      13.43
       史家庄     43     431       10.02
       林缺屯     30     271       9.03
       张虎庄     18     295       16.38
       杨家屯     7       132       18.85
       海马头     31     657       21.19
       郝家庄     18     250       13.89
       梁家庄     30     423       14.1
       侯家村     34     374       11.0
深州     元里村     75     700       9.33
       刘家庄     48     513       10.69
       寇家新庄    83     814       9.81

  
  从表9可知,143个家庭中,只1人的家庭有2户,2人家庭有10户左右,而8人和9人家庭各有10户左右,11人、12人、13人、14人、15人、16人家庭各有一两户。4-6人的家庭虽近乎平均数,占半数家庭以上,但另有近半数家庭并非如此:其中近30户每户只二三人,另有一些家庭则由十几人组成,这样的家庭,其性质就与由四五人组成的家庭有了差异。平均数中包含着巨大的差异,其实是一个通例。远而在清中期嘉庆朝,直隶获鹿县小羊角村,104户,483人,户均4.64人;其中的1-3人户为32户,6人以上户为29户,4-5人户共43户,只占41%。(注:江太新:《清代获鹿县人口试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近而1953年河北乡村资料,户均人口4-5人,但其中的1-3人家庭约占全部家庭的28%,6人以上人口的家庭近30%(注:《中国人口·河北分册》,中国财经出版社,1987年,第377页。),即真正等于户均人口数的家庭也只40%稍多。这些资料显示,大范围的平均数不能说明完全普遍的家庭形态。历史人口资料虽然难得有如上述的详尽数字,但方志中特别是青县和深州村图中的其他资料,有一些可以从侧面帮助对户均人数和家庭构成有若干较具体的了解。
  青县全县户均人口5.36人,但如分村统计,户均7人及以上者33村。33村中,7-9人者21村,9人以上者12村,其中13-18人4村,20人以上3村。深州284村户均人口5.14人,户均人数7人以上者31村,7-9人者25村,9人以上的6村。
  以上这些村大多是小村。小村中如有人口众多的家庭才易于显示出其户均人口数高,反过来亦是:小村而户均9人以上,其村必有几个或多个较大的家庭。这些家庭的组成可能属于三四代人同居或人丁兴旺。但可能还有其他因素。
  美国学者马若孟(Ramon  H.Meyers)据卜凯的资料研究河北、山东农场面积和每户人口数的关系,认为两者成正比例(注: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2-143页。)。张履鸾1926年调查江宁县4产户,较富有者户均人口6.4人,小康者5.8人,贫者4.8人,很贫者4.6人;乔启明的研究“证明田场愈多,(家庭)人口愈多”,两者互为因果。(注:均见《中国人口问题》。)20世纪20年代河北盐山县农户土地在10亩以下者,户均人口为2.79人,有土地20-30亩者,户均人口为5.74人,30亩以上者达8.29人(注: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黎明书店,1925年,第643页。)。我们且以此作为指南来观察历史上的人口现象。


  青县全县有应纳赋民田731495亩,户均26.46亩,人均4.93亩;另有旗地102429亩,户均3.71亩,人均0.69亩。农民租种旗地,大多每亩向政府缴银一钱左右,远高于民田纳赋。如包括旗地在内,青县户均土地约30亩。表10青县户均人口9人以上的12村庄中,村图注明官亭村有纳赋民田2023亩,户均202.3亩;张家庄纳赋民田1062亩,户均88.5亩,另租种旗地共64亩;张虎庄纳赋民田4550亩,户均252.8亩;庄窠村纳赋民田700亩,户均100亩,另租种旗地450亩;林缺屯3040亩,户均101.3亩。深州284村共有纳赋民田584219.7亩,户均18.76亩,人均3.65亩。深州上述户均人口9人以上的6村中,梁家庄土地1555.8亩,寇家新庄土地3643.9亩,平均每户有地50亩左右。这些村的民田数不但远超过全县平均数,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远超过民人生活必需的土地数,耕作这些土地非家中两三名劳力所能担任。因此可以认为这些户均人口多的村,除多有三四代同居的大家庭外,必有若干户拥有较大数量土地而雇佣长工耕作经营者。近代人口调查有“家”和“家庭”的不同概念,前者在西方称为household,包括在一起居住吃饭的人,后者只指有血统亲属关系者,称family。清代保甲人口登记无此区别,长工、奴婢等同住者都在户中,每户门牌内容就有同住者一项。(注:Y.K.Leong  &  L.K.Tao,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New  &  London,1915,pp.62-63.)
  在上述户均9人以上的村庄外,还有一些户均不足9人未列入表格的村庄,但亦可看出类似的情况。如青县张浩庄13户,户均8.92人,有民田2212亩,户均达170.1亩;南孙庄40户,298人,户均7.45人,有民田4000亩,户均100亩;双庄窠60户,533人,户均8.88人,有民田11423亩,户均达190.4亩;小黄洼37户,326人,户均8.81人,有民田2900亩,户均78.4亩。它们户均虽不足9人,但这些村很可能也存在雇佣长工、奴婢的大家庭。
  再观察户均人口少于平均数的情况。青县户均只4人及4人以下者共22村。其中,赵官村46户,181人,户均3.93人,民田400亩,户均8.7亩;魏塔寺48户,166人,户均3.45人,民田390亩,户均8.1亩;小陈庄26户,89人,户均3.42人,民田200亩,户均7.7亩;许王院37户,128人,户均3.46人,民田250亩,户均6.76亩。深州284村中,户均4人及以下者49村,其中太古庄396户,户均3.09人,民田3900亩,户均9.8亩;北花盆村150户,374人,户均2.49人,民田300亩,户均2亩;小王家斜庄40户,144人,户均3.6人,民田9.7亩,户均0.24亩;杜科村150户,户均2.92人,民田1968.3亩,户均13.12亩;北小召村50户,163人,户均3.6人,民田290亩,户均5.8亩;丁家屯70户,户均3.31人,民田440.2亩,户均6.3亩。这些村的共同点是户均人口和户均土地都少。据研究,一个5口之家在20世纪早期的技术条件下,至少须有25亩较好的土地才能依靠农业生活(注: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第176页。)。以上这些村中,户均土地都远低于生活必需的限度;而且可以设想在这样户均土地数的村庄中,有若干户会是无田户或少田户。如光绪末年的《望都县乡土图说》所载,望都的南高岭、侯坨村,均百余家,各有田八九顷,户均七八亩,其上户有百余亩或七八十亩,下者不过三五亩,甚或“一亩八分之家百有余焉”。早年雍乾时期大致亦然,直隶获鹿县无地户和有地不足一亩的农户约占30%(注: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47页。)。以上所举村庄户均人口之少,与户有土地之少必有一定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还有青县杜林镇和深州太古庄这样的大村而户均人口较少。杜林镇207户,有客店5家,每旬二、七有集,周围59村在此赶集,旧驻巡检,是县南大镇,但户均人口只3.83人,较全县平均数少1.5人以上。深州太古庄虽非集市所在,但有396户,户均人口3.09人,较284村的平均数少2人以上。从村的土地情况看,杜林纳赋民田4049亩,户均不足20亩,承种旗地211亩,户均约1亩,耕地数少于全县平均数1/3。太古庄有民地3900亩,户均不足10亩。这些户均耕地缺少但规模达数百户的大村而显示较低的户均人数,都应是村中有相当多的1人家庭、2人家庭等所致。
    四
  青县、深州村图都登记了耆老、节孝、穷民、残疾等4种项目的人口。这有助于对当时人口问题的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了解家庭构成(详见表11、12)。
  先看“穷民”。何谓“穷民”,村图并无界定,就常识而言必应是生活艰难者。而生活艰难,在当时条件下主要应是无土地。《深州村图》郝家庄“穷民”一栏写:“鲁志法,年77岁,无地,苦。”孤城村“穷民”栏记:冯凌霄、吕桂祥各57岁、74岁,“均无房地”。登记为“穷民”者,除个别注明者外,都是单独的成年人。如青县在城镇张广村70户,有穷民5人,4人年龄在60岁以上,1人48岁。孟家营36户,有穷民6人,60岁以上者5人,40岁1人;其中妇女2人。齐家营37户,穷民4人,男女各2人,男性中老年、中年各1人,女性均中年。罗庄50户,穷民3人,老年男女各1人,另1人为中年女性。在城镇穷民共64人,老年人占2/3以上,其中又以老妇为多。深州西南路元里村75户,穷民男女5人,老年4人,中年妇女1人。小李家庄,37户,穷民1人,中年男子。大李家庄70户,穷民7人,写明系“侯二泥与其母,薛祥吉与其母,陈睦邻夫妇与寡嫂”,表明这是3家被列为穷民;这样的事例极少,绝大多数只列有单独个人的姓名如某人,妇女则称某氏。这样的某人或某氏如是一个家庭中的老人,不可能单独被列为“穷民”,可见除注明者外,他(她)们都是无子女者或与子女别籍异居者。其中被列为穷民的中年男性,必是无力成立家庭的单身汉,至少当时是单身汉。上述大李家庄之事例,也说明侯二泥、薛祥吉虽有母同住,但无配偶。19世纪80年代一西方人根据在山东的亲历考察,说耕田工人、赶车夫、挑担者等出卖劳力的苦力,很难结婚,也难有家庭(注:Robert  Coltman,The  Chinese,Their  Present  and  Future:Medical,Political  and  


Social,pp.109-110.)。“穷民”的数量无疑对户均人数和家庭构成是一影响因素。
    表11 光绪初年青县各镇穷民等4类人员统计表  
镇别   穷民(人)  残疾(人)  耆老(人)  节孝(人)
在城镇   64      77      134        42
南街镇   63      46      107        24
北街镇   46      33      62       21
流河镇   19      16      43       10
南庄镇   2        6        21       0
新集镇   161       82      180        27
兴济镇   108       91      131        33
黄洼镇   15      25      64       25
李家镇   43      30      66       5
大兴镇   43      21      45       8
马厂镇   52      22      29       17
杜林镇   67      23      118        32
合计    683       472       866        244

  
    表12 光绪初年深州三路284村穷民等4类人员统计表  
路别   穷民(人)  残疾(人)  耆老(人)  节孝(人)
西南路   141       69      438        88
西北路   143       55      341        84
东南路   137       59      530        116
合计    421       183       1309      288

  
  残疾种类,村图中大多注明,以“瞎”、“瘸”、“瘫”、“哑”4种占绝大多数。现代人口登记有疾病登记一类,美国在20世纪早年对此类登记采用强迫报告制(注:陈达:《人口问题》,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06页。此据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本。下同。)。晚清村图登记民人中的残疾者,可说是难得又值得注意的资料。总数已见上表,分别来看,有的村情况是相当惊人的。
  如青县在城镇包括县城在内38村,残疾72人:48人瞎,16人瘸,8人哑,1人瘫,1人驼,2人未注明;其中赵官村46户,4人瞎1人驼,长芦坦村57户,3人瘸1人瞎1人哑又1人瞎兼瘸,孙家庄31户,4人瞎,王牌庄39户,1人瘸2人瞎。北街镇31村,残疾34人:瞎20人,瘸12人,瘫1人,未注明1人;其中老君庄46户,1人哑2人瘸,张家庄25户,3人瞎。流河镇16村,残疾15人:瞎9人,瘸3人,未注明3人。新集镇54村,残疾82人:瞎26人,瘸55人,未注明1人;其中大曲头村92户,7人瘸1人瞎,大功村32户,4人瘸,西连庄45户,2人瘸2人瞎。马厂镇26村,残疾22人:瞎9人,瘸11人,瘫1人,痴1人;其中柯辛庄23户,2人瞎1人瘸。杜林镇的残疾人数与人口数相比,是较少的,但其中有的村庄也很惊人,如韩郑庄11户,竟有4残:1人瘫1人瘸2人瞎。
  深州西南路116村,残疾72人:瞎49人,拐(应即是瘸)13人,瘫3人,余未注明。西北路71村,残疾54人:38人瞎,11人拐,3人哑,余未注明。东南路97村,残疾60人:31人瞎,17人拐,1人瘫,余未注明。
  青县、深州民人残疾的种类相同,这类残疾似是当地普遍的问题。这显然是当时卫生医疗条件差而致人口素质差的表现,同时也是穷困的表现之一。深州郝家庄“残废”栏登记:“王洛增,年75岁,拐子。无地,苦。”即是一证。
  “节孝”一栏原意是表彰,但对人口研究也有意义。“节孝”的内容只是妇女守节,但登记了女子守节时的年岁和守节的年数:绝大多数人是在二十几岁甚或十几岁就丧夫而守节或丧夫而抚孤守节数十年的。我们来看青县在城镇张广庄,70户,节妇3人,1人在35岁守节,2人都在26岁守节。齐家营37户,节妇5人,分别在20、22、23、26、27岁守节。贾家庄27户,节妇3人,分别在23、28、32岁守节。罗庄50户,节妇5人,分别在19、20、20、21、29岁守节。光绪初年编制村图时,深州284村记有“节妇”275人;青县435村记有“节妇”236人。青县节妇守节最长者达60年。表彰节妇在当时是极普遍的,有的地方志也对之有不少笔墨。光绪《滦州志》登录受旌表的和未请旌的节妇名单,记有她们守节时年岁及守节年数;修志时尚存世的节妇,记录有234人。这数以百计的在世守节的妇女名单,意味着她们的丈夫青年早逝,意味着男子寿命之短促。这自然也是当年医疗卫生和经济条件的反映。
  “耆老”,古称60岁为“耆”,后以“耆老”泛指老年人。青县、深州村图都有“耆老”一栏,登记各村70岁以上老人;惟青县只记男性,深州则还包括老妇。青县435村镇,共记老人1024人,占全县男性人口80730人的1.27%。深州284村有老年男妇1288人,占人口数的0.81%。


  老年人口比例是研究寿命和死亡率的指示数。1.27%或0.81%意味着什么?我们从此前和此后的同类指示数中得到一些概念。此前,据记雍正四年(1726)有70岁以上老人(包括老妇)1421625人,这一人数约占估计总人口数的1.18%(注:吴振yù@②:《养吉斋丛录》余录卷1,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89页夹注。雍正四年人口数据何炳棣“乾隆六年至道光三十年官方人口数”逆推估计。)。而此后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1953、1964年和1982年,70岁及以上的老人数占总人口的2.34%、1.85%和2.79%(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600-604页。)。1964年是紧接三年困难饥馑的时期,老年人口数仍远高于18、19世纪的清代中国。村图中青县435村镇有56村镇(2465户)无70岁以上的男性,其中113户的马厂镇本镇、133户的娄西河头村、120户的赵官村等,都没有70岁以上的男性老人;深州284村中有40村(2884户)无70岁以上老人,其中有285户的吴山庄、202户的北吐露口村等。
  这里要附带指出从《滦州志》所见的华北家庭构成的某些特点。上面所列滦州人口和户均数字,已显示滦州户均人口数不但超过全省平均数,而且也超过直隶其他十几个州县的户均人口数。但州境内千余村情况是各个有别的。不少村户均人口在4人以下,但户均达9人或10人者颇多。有一村名孟官营者只1户,而人口有17人,寺上庄10户,而有172人。从平均数看,它们都应是较大的家庭。有一名为张家泡的村庄,87户,557人,户均6.40人,尚低于全州户均人数,本无特异之处,但州志人物列传“耆寿”目下有张希孟传云:张希孟,张家泡人,持家严肃有法,亲眷百余口,同居合炊……今已九世同居云云。如非这一小传,我们不可能知道在张家泡村除张希孟1户人口有百余人,而其他86户的人口为400余人,户均不过5人左右。《深州村图》西北路西王家庄150户,1026人,户均6.84人;但“耆老”1人,注“五世同居”,则此家必是较大的家庭,其他149户之户均人口数必然不及6.84人。河北束鹿县在20世纪早期有一村为一户村,自康熙朝以来九世共财同居,人口数百人(注:S.C.Gumble,North  China  Villag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3,p.14.)。据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有赵秉谦、侯守基、潘量仲、郭维新皆五世同居,刘淑茂七世同居,吴道宏八世同居;饶阳有耿氏七世同居,路氏五世同居。深州村图西北路西王家庄“耆老”栏记:“白朝勋,年83岁,五世同居”。北方村镇肯定有不少几世同居的事。《滦州志》记“五世同堂”与年逾80岁和90岁者119人,在他们的门下可能有些大家庭,导致户均人口数较高。
    五
  人口中的男女比例即性比例失衡,是中国人口问题之一。社会学家吴泽霖在20世纪30年代介绍说,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人口是女多于男,而据学者调查,中国则相反,人口中男多于女。乔启明1929-1931年调查河北等11省22处,性比例(每百名女子与男女数之比)为100.00∶109.00。李景汉1929年调查河北定县515家,性比例为100.00∶105.70;挂甲屯100家,性比例为100.00∶114.80。
  中国人口中性比例男多于女,不仅发生在20世纪,历史人口亦然。根据学者的统计研究,我们取其中的中国人口的性别资料,可算出1801年的性比例为124.58(即100∶124.58,以下均如此略写);1831年为133.76;而1861年高达164.56。(注:Steven  Harrel(ed.),Chinese  Historical  Microdemograph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pp.168-169.)何炳棣曾就乾隆至道光年间南北若干州县计算人口的性比例,其中关于直隶省者有永平府和永清县,乾隆中期性比例为120.6、108.3;山东济南府和济宁县,道光朝为111.5、115.7。(注: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问题研究》,第56-57页。)而光绪初年的青县,148229人口中,男性80730人,女性67499人,性比例为119.60;深州284村,160125人中,男性89957人,女性70150人,性比例为128.24。虽不及上述三次全国的数字,却高于上述直隶、山东的州县。
  以下根据村图及地方志资料更作若干具体考察。
  以每镇每路计,性比例失衡普遍,而且严重。但如分别考察各村情况,可发现其中有更严重者。如青县在城镇齐家营37户233人,男性137人,女性96人,性比例142.70。后牛圈头46户187人,男性111人,女性76人,性比例146.05。大流津113户478人,男性281人,女性197人,性比例142.63。马厂镇本镇113户626人,男性377人,女性249人,性比例151.41。


    表13 光绪初年直隶青县各镇和深州三路人口性比例表  
地区       人口数     男子数   女子数    性比例
青县       148229   80730     67499     119.60
   在城镇   13697     7296    6401    113.98
   南街镇   17725     9410    7815    120.05
   北街镇   8726    4499    4227    106.43
   流河镇   4225    2248    1977    113.70
   南庄镇   3821    2045    1776    115.14
   新集镇   16671     9225    7446    123.89
   兴济镇   19702     11029     8673    127.68
   黄洼镇   7500    4163    3337    124.75
   李家镇   10068     5732    4336    132.19
   大兴镇   7756    4219    3537    119.28
   马厂镇   10301     5666    4635    122.24
   杜林镇   28537     15198     13339     113.93
深州 西南路   70444     39401     31403     126.92
   西北路   40291     22542     17749     127.00
   东南路   49390     28032     21358     131.25

  
  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村其人口的性比例基本平衡,甚或女性人数超过男性。如青县在城镇肖家庄,男性90人,女性112人,性比例为80.35。同镇于董京村,男173人,女206人,性比例83.98。北街镇马家庄,男419人,女534人,性比例78.46。潘赵官男382人,女463人,性比例82.50。新集镇申家庄,男157人,女182人,性比例86.26。这样的女性人数超过男性的村有25个,还有少数村比例大致相当,它们共30个村左右,约占总村数7%。它们的存在,说明其他93%的村落人口性比例失调要比全县平均数119.60大。这30个村每村户、口不多,都是十几户、几十户的小村。正是由于人户少,男女性比例基本正常的情况才易于显示出来;而在人户多的大村中,比较少数的性比例正常的情况可能会湮没在多数失常的数字中。
  深州情况大致亦然。比例失衡严重于平均数者,大村如清辉头308户1656人,男1056人,女600人,性比例达176.00。白宋庄100户440人,男326人,女114人,性比例高达285.76。小村如骆家村40户177人,男109人,女68人,性比例157.97。但亦有少数村女多于男或比例基本正常者。韩家庄54户247人,男112人,女135人,性比例85.19。孟家庄66户338人,男168人,女170人,稍多于男。大呼家庄27户,男45人,女56人,性比例80.35。且亦有大村女多于男者。王家井160户700人,男300人,女400人,性比例75.00。杜科村150户438人,男207人,女231人,性比例89.96。狼窝村300余户2930人,男1420人,女1510人,性比例94.04。深州有少数大村如此,则许多村比例失衡的程度,实际上也会更严重。
  在1880-1920年间,英、法、德、瑞典等国的性比例都在90.7至99.5之间(注:陈达:《人口问题》,第78页。),即都是女多于男。20世纪前半期中国有学者从上海一家医院搜集到婴儿出生时男性比例较高的资料,因而认为与西方相反,中国男多于女是民族之特点。但这可能失于武断,特别在现代技术条件下。2000年5月11日人民网报道,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出生性比例持续升高,为100∶113,原因是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可见出生性比例也有重大的人为因素,至于成长后的性比例,更受重男轻女等社会原因之影响,自不待言。
  社会学家以人口的年龄分配来预测人口是前进的、稳定的或是后退的。如15岁以下人口数约占总人口数的40%,50岁以上人口约占10%,则是前进的;如前者为20%,后者为30%,则是后退的;两者之间即未成年人约为33%,中年人约为50%,老年人约为17%者,为稳定型人口。(注:陈达:《人口问题》,第82页。)何炳棣列出乾嘉道时期20个府州县16岁以下儿童占当地人口数的比例,其中直隶、山东4个府县的数字为31.4%-38.6%。青县村图以及光绪《清河县志》、嘉庆《郯城县志》都有未成年人的户口数,可作为研究人口类型之资料。清代的未成年人或人口中的小口,都指16岁以下的人口,这与近代社会学家以15岁划界,相当接近。表14是青县各镇未成年人数及其占各镇人口数比例的情况。


    表14 光绪初年青县各镇未成年人数统计表  
镇别   未成年男子数  未成年女子数  未成年人总数  占人口%
在城镇    2515      2299      4814    35.15
南街镇    3227      2665      5892    33.24
北街镇    1643      1585      3228    36.99
流河镇    735        678        1413    33.44
南庄镇    685        579        1264    33.08
新集镇    3245      2489      5734    34.40
兴济镇    3589      2846      6435    32.66
黄洼镇    1412      989        2401    32.01
李家镇    1841      1231      3072    30.51
大兴镇    1415      1226      2641    34.05
马厂镇    1960      1507      3467    33.67
杜林镇    5212      4741      9953    34.88
总计     27497       22835       50332     33.96

  
  比例数在33%-36%之间;从人口学看,这是稳定的人口类型。
  光绪九年(1883)清河县113283人,内男女小口29722人,未成年人占人口数比例为38.11%。也基本上是稳定的人口类型。
  郯城县志有从乾隆二十八年至嘉庆十四年(1763-1809)间6次分男女大小的户口数,每隔10年左右登录一次,比较难得,可供研究利用(见表15)。
    表15 郯城县小男小女人口比例统计表(1763-1809年)  
       人口数 小男数 小女数 小男小女合数 小男小女比例%
乾隆二十八年 370280 78318   76112   154430     23.97
乾隆三十八年 292112 71961   58776   130737     22.34
乾隆四十八年 273427 50877   44192   95069       28.76
乾隆五十五年 278554 52144   45143   97287       28.63
嘉庆八年   288257 54541   48163   102614     28.09
嘉庆十四年  290619 55359   48479   103838     28.00

  
  从以上郯城县小男小女的比例和逐次人口增减数来看,未成年人比例低达23.97%及以下,人口就“后退”,即减少,升至28%以上,人口就略上升。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人口学上的一个计算,实际上人口的增减受人口以外的社会因素如战乱灾荒的严重影响。咸同光时期的青县,未成年人的比例在33%以上,但兵水疫灾连年不断,前文已述,其人口增长必受其制约。还需要看到的是,影响人口增减的人口内部因素,除年龄分布外,还有性比例,其中包括未成年男女的比例。这方面,上述郯城县46年间6次统计的数字是:102.90、122.43、115.13、115.81、113.06、114.19。而青县在光绪初年全县的这一数字是120.42,其中除北街镇为103.66较低外,超过120以上的有6镇,其中4镇在130以上。男女性比例失衡,包括未成年人性比例失衡,预示着造成“失婚”者增加和其他的社会问题,这必然也是影响人口发展的因素。
  2001年12月初稿,2002年5月改定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亻加奔
    @②原字木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