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想(3)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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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旧唐书》记述唐代藩镇,大体是按照地域和历任时期编排在6个篇卷中。但是,它们不是以类传的面貌出现,而是分散于列传。这样的编排,既没有像《新唐书》那样列为类传,也没有把藩镇割据视为唐亡的“祸根”。书中较多的只是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以及对其自身兴亡的总结。归纳起来,有这样四点:其一,藩镇割据的形成,关键在于“法制当否,形势得失”。书中写道:“开元之政举,坐制百蛮;天宝之法衰,遂沦四海。”[20] 其二,法制不当,失其形势,一在“王政不纲”、“人君失政”[21] ;二在用人失当,即所谓“国家崇树藩屏,保界山河,得其人则区宇以宁,失其援则干戈勃起”[22] ;其三,崇树藩屏,由来已久,习以成风。书中分析袭领镇帅,是“染(安)禄山、(史)思明之风”,“二百余年,自相崇树”,“尾大不掉,非一朝一夕之故”。[23] 其四,藩镇兴替,本身亦有其教训。这就是“逆取顺守,古亦有之;如其逆守,灭亡必随”。一面指出“逆取”是客观存在,朝廷“不能制之也久”,用意是面对现实;一面又强调“逆守必亡”,显然是告诫当时的统治者,唐代后期割据者的“盛衰”是“足以为鉴”的。[24]

再回过头来看昭宗、哀帝纪。这两篇帝纪合为1卷,无唐代实录等可以为据,为张昭远、贾纬等补纂。卷中对某些藩镇的嚣张跋扈叙述尤详,正可为“褒贬或从于新意”的明证。后晋史官分析昭宗、哀帝之世“宇县瓜分,皇图瓦解”的原因,同上述关于藩镇的四点论述是相呼应的。整个卷末的赞语,用的就是“逆取顺守”的说法。

第二,对于“忠义”、“叛逆”赋予全新的解释,或为之回护。

从《旧唐书》的监修、主要纂修人员的经历看,无论赵莹、桑维翰、刘昫,还是张昭远、贾纬、赵熙等,都是在若干个政权为官,甚至还有做过契丹官者。这些人都多次变换主子,如何对待“忠义”这一问题呢?他们找出了一种折衷的说法:“若立纯诚,遇明主,一心可事百君,宁限于两国尔!”[25] 以这样的认识为准则,书中立忠义传1卷2篇,仅记“杀身成仁,临难不苟”[26] 的事迹,并不强调效忠一国一君的“忠义”。相反,在卷五九屈突通传后,却要“为臣者”效法屈突通,“尽忠于隋而立功于唐,事两国而名愈彰者”。这既是在说唐史,又是在为他们自己辩解。与“忠义”紧紧相关的,便是“叛逆”问题。《旧唐书》处理这一问题,更是遮遮掩掩的。安禄山、朱泚等举兵反唐,不能不视之为叛逆,因而置于全书之末。但是,由于后晋史官认为唐末藩镇大都“染禄山、思明之风”才“自相崇树”,不愿意承担“叛逆”之名,所以不将安禄山、朱泚等作为类传,也不冠以“叛臣”、“逆臣”之名。而且,这类现象在五代屡见不鲜,当权者大都有此经历,是个敏感的政治问题,书中不能不有所回护。

通过以上考察,在总体掌握《旧唐书》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的同时,还可以见其本纪主于详明的特点。列传则如赵翼所说:“虽事迹稍略,而文笔极为简净。以《新书》比较,转逊其老成。”“当缺漏支绌中,仍能补缀完善,具见撰次之艰,文字之老。”[27]至于其纪、志、传的相互照应,前面已有叙说,这里再提出一点,即其纪、传部分的论、赞,也反映后晋史官的才识。卷六O宗室、卷七六太宗诸子等传末的“史臣曰”评论长孙无忌、禇遂良,以“永徽中,无忌、遂良忠而获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诬陷刘洎、吴王恪于前,枉害(李)道宗于后,天网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太宗诸子,吴王恪、濮王泰最贤,皆以才高辩悟,为长孙无忌忌嫉,离间父子,遽为豺狼,而无忌破家,非阴祸之报欤?”这在卷六五长孙无忌传、卷八O禇遂良传中是讳而不书的,在江夏王道宗、吴王恪传中只是一笔带过。后晋史官的这两则史论,既弥补了列传叙事的讳缺,又有益于全面了解长孙无忌、禇遂良其人。清人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中关于《旧唐书》“论、赞极有佳者”的评定,是很有眼光的。

《旧唐书》在编纂方面的缺点,清代学者不断有人揭出,大致可以归结为四。其一,记事纷纭,主要在唐后期的叙事中。其二,“敷衍成帙”,多见于唐后期的记述。其三,人物重复,有五种情况。一是列传重复立传,如卷一二二、一四四都有杨朝晟传,前传较后传为详;二是列传与类传重复,如卷一O一、一八七忠义传都有王求礼,前传较类传为详;三是附传与列传重复,如卷九九附传、卷一七一都有张仲方,虽然后传为详,前传却有数事可补后传不足。四是类传与列传中附传重复,如卷五九丘和附传、卷一八六上酷吏传都有丘神勣传,卷一O二韦述附传、卷一九O下文苑传都有萧颖士传,丘神勣传可弃附传而从类传,萧颖士传则两处记事多不重复,当合而观之。五是附传与附传重复,如卷一九八上曹宪附传、卷一九O中李邕追述都有李善,而以前者稍详。缺点之四,失于考订,多在沿引唐代实录、国史旧文之处。

整体说来,《旧唐书》的编纂颇具特色,顾炎武对它的评价是很恰当的:

《旧唐书》虽颇涉繁芜,然事迹明白,首尾该瞻,亦自可观。[28]


二、《新唐书》的编纂特点与思想倾向

在“二十四史”中,就编纂体例而言,《新唐书》的编纂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现行的《新唐书》,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亦有分卷、分篇不同的情况,应当注意。从其编排来看,与《旧唐书》相比较,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本纪篇幅骤减,新增表的篇幅大,志、传的篇幅略多。这一变化,恰恰表现出欧阳修、宋祁“刊修”《新唐书》的特点。

1、 编纂特点,历来总结较多,归纳起来大体有四:

其一,人们常常引用苏轼的评语,“本纪法严而词约,多取《春秋》遗意”。章学诚总结“二十四史”义例时,这样评论《新唐书》的本纪:“迁、固以下,本纪虽法《春秋》而中载诏诰号令,又杂《尚书》之体。至欧阳修撰《新唐书》始用大书之法,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此则可谓善于师《春秋》者矣。”[29]

其二,恢复立表,是《新唐书》在编纂上的重要贡献。《宰相表》3卷,按年代记述唐代290年宰相的任免、死亡,不仅可以清楚人员变动,还能从中见到唐代宰相制度的一些演变情况,这是《百官志》做不到的。《方镇表》6卷,每卷各记7个地域方镇的变化情况,共42个地域。每地皆起睿宗景云元年,迄哀帝天祐四年,逐年记述节镇的设置、分并,对于了解唐代中期以后方镇情况大有裨益。《旧唐书》虽有记载,却混杂在《地理志》中,不便把握。遗憾的是,它没有像《宰相表》那样列出各地历任节度使的姓名。《宗室世系表》1卷2篇,对于了解皇室宗亲的家世很有帮助。以表为线索,结合人物列传,能够知道李姓宗亲的分枝、沿流以及在各个时期的重要史事。《宰相世系表》5卷11篇,再结合其它材料,很容易了解魏晋南北朝至唐代世家大族势力如何为寒门庶族逐渐取代的历史。其中,有不少不见于列传的人物,对于唐代史事的考订是有帮助的。《新唐书》恢复立表,影响着此后官修史书的编纂,以后各史都有各类表谱,使纪传史中这一体裁得到充分发展。

其三,改进书志,“较旧书为精彩一变”。《礼乐志》12卷,合旧礼仪、音乐二志为一。记叙重点在礼,共10卷,较旧志多3卷,并改变旧志不以“五礼”记述的做法,按“贞观、开元”的“五礼之文”损益而成。乐则附于礼,为2卷,减旧志2卷。《仪卫志》1卷2篇,是在“尊君而肃臣”的思想下新增加的。所涉服饰、兵仗之类,颇有助于考古。《车服志》1卷,在旧志基础上有所增减,互有详略,当以旧志参考新志,加以补充。《历志》6卷9篇,相当于旧志的3倍。旧志仅记唐代前三次历法,新志详载“唐终始二百九十余年,而历八改”的经过及其内容,完整地反映了唐代历法的演变。书中特别备录了价值颇高的一行《历议》12篇,标志着唐代历法理论的水平和所达高度。关于前三次历法的内容,也应两志互校。《天文志》3卷,多旧志1卷,互有详略,可以彼此补充、订正。《五行志》3卷,与旧志多所不同,所记自然灾害现象大大超过前者,增多2卷。《地理志》7卷8篇,记述州郡建置沿革,详细考察了自太宗至昭宗时的置废始末、领隶广狭、户口盈耗。各州县之下,附缀其等第,分为辅、赤、畿、望、紧、上、中、下八等,甚至标得更细,有“上辅”、“次赤”、“赤上辅”等以表示其高下与繁华。在比旧志更完整地反映唐代地理沿革情况之外,它的意义还在于广泛吸收历来优良传统和各种建议,把编纂体例大大向前推进了。就考察唐代地理沿革而言,两志谁也取代不了谁。《选举志》2卷,为旧志所无,但也不是新志首创。在“二十四史”中,最先是《旧五代史》创设,然后才是《新唐书》。不过,它是新书新增三个志中写得最好的一个,把关系唐代政治而又复杂的科举制度理出一个头绪。所涉材料,大多见于《旧唐书》有关列传和《职官志》。《百官志》4卷5篇,与旧志3卷各有千秋。新志对旧志有增有减,其增者大都是新的补充,而且很有用,但也有重要的失误。旧志开篇所叙高祖至肃宗时官制的变迁、官品表以及各品级的职事官、散官、勋官、爵的名目等等,差不多整整1卷竟被新志一笔勾销,实在大不应该。新志所增宰相制度、翰林学士制度沿革很有用处,却又嫌太简。对于唐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使职,未加记载是其一大缺陷。《兵志》1卷,是新书所创,主要记述府兵制的沿革、边防制的演变、禁军权势的膨胀,附以马政。总的来说,这是新增三志中写得最差的一志,不少史实都没有讲清楚。《食货志》5卷,多旧志3卷。新志用1卷载录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它如屯田、边镇、和籴等门类,也是旧志所无。至于田制、租庸调制、税法、盐铁、转运、铸钱、榷估、常平、义仓等等,新旧志都有记述,但又是异多于同。新志为避免重复,又补充了新的资料。新志对旧志的删改,却又造成文意差别,而且失掉某些重要史事。《刑法志》1卷,较旧志为简,当以旧志为主,考以新志,求得对唐代刑律的完整了解。《艺文志》4卷,多旧志2卷。其目录学意义尤为重要,每个类目都分“著录”与“未著录”两部分,将记藏书与记著作两种不同性质的目录有机结合在一起。“著录”,指玄宗开元时毋煚《古今书录》原有著录,即旧志照录的3060部、51852卷书,属唐代藏书;“未著录”,指新书纂修者依据宋代藏书增补的唐代著作,即《艺文志》总序所说,“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按:据志内小序“不著录”的卷数统计,为27127卷),属唐代著作。这些“未著录”的书,正是旧志所录毋煚《古今书录》之后的著作,恰好弥补了旧志“仅据开元经籍为之志”的不足。

其四,扩充列传,“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事增于前”,前面已经叙及。而“文省于旧”,从改变旧书“颇涉繁芜”的角度来说固无可议,但两位“刊修”因为个人文学好恶而使《新唐书》“文省于旧”,就不能不受到指责了。

2、 编纂思想,历来较少认真推考,或有所回护。

修撰《新唐书》的指导思想,在《进新修唐书表》中说得非常清楚:

唐有天下,几三百年,其君臣行事之始终,所以治乱兴衰之迹,与其典章制度之英,宜其粲然著在简册。而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盖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以发挥幽沬。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

商、周以来,为国长久,唯汉与唐,而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30]


这中间,表现出北宋最高统治集团的三点基本认识。一是非常向往唐代“为国长久”,因而注意“其君臣行事之始终”、“治乱兴衰之迹”,特别希望效法“其典章制度之英”。二是不满于《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尤其令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可叹”的是,继唐而后是个“衰世”,所修《旧唐书》既不能发扬“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之善,又不能暴露“昏虐贼乱、祸根罪首”之恶,达不到“垂劝戒、示久远”的目的。三是君臣们都希望另修一部唐史,“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曾公亮作为监修,让欧阳修代为起草的这一篇进书表,完整地表达了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对于唐代历史的基本看法,成为重修《唐书》的指导原则。围绕这一宗旨,新修的编纂思想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暴恶以动人耳目”。

对于武则天,自唐德宗时起便有反对其入本纪的议论,而五代纂修《旧唐书》仍立武则天本纪。《新唐书》则以后妃列传记武则天事迹,以本紀“著其大恶”。本纪的“赞曰”用《春秋》为理论根据,说“昔者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于弑君篡国之主,皆不黜绝之,岂以其盗而有之者,莫大之罪也,不没其实,所以著其大恶而不隐欤?”甚至更恨不得武则天遭“大戮”,认为“武后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本纪八纪穆宗至宣宗事,其“赞曰”以弑杀宪宗的“贼”历三朝而犹在,文宗仅能杀其人而不能明其“罪恶”,深以为“可叹”,因而指责文宗“仁而少断,承父兄之弊,宦官挠权,制之不得其术,故其终困以此”,亦为宦官所图。

列传贯彻“暴恶以动人耳目”,最明显地就是新增藩镇、奸臣、叛臣、逆臣等4个类传,并移外戚、宦官二类传接于藩镇之前。外戚、宦官、藩镇3个类传排列在一起,奸臣、叛臣、逆臣3个类传依次置于全书最后,都是为了醒目,或者说便于“动人耳目”。

外戚,在欧阳修、宋祁看来,曾经出现过武氏、韦氏“产乱朝廷”,委政杨氏“阶召反虏”的情况,因而总结出外戚“用福甚者得祸酷,取名少者蒙责轻”的“理”来,提醒宋代君王:“主贤则其共荣,主否则先受其祸”。宦官专权,是唐代“产乱取亡”的“祸根”之一,《新唐书》对于这一点认识很清楚。在《宦官列传》序中直接指出:“祸始开元,极于天祐,凶愎参会,党类歼灭,王室从而溃丧,譬犹灼火攻蠹,蠹尽木焚,讵不哀哉!”至于藩镇问题,书中说得也很明白:

安、史乱天下,至肃宗大难略平,君臣皆幸安,故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将,护养孳萌,以成祸根。[31]

然后,以5卷的篇幅集中记述“一冦死,一贼生,讫唐亡百余年”的割据状况。《旧唐书》虽然基本都有记述,但却是以时间先后分散于诸臣列传之中,既不便于看清藩镇在唐代发展的脉络,又达不到“暴其恶以动人耳目”的目的。《新唐书》将他们集中在一起,并冠以“藩镇”类传的名目,确实是一举两得之事。为“奸臣”立传,是将“奸臣”比之为“妖”,认为奸臣出现是“国将亡”的信号,提醒“有国家者,可不戒哉”。“叛臣”大都是“功高威重”之臣,由于“不能防患,凶德根于心”,当个人利欲得不到满足时,“弗得其所辄发,果于犯上”[32]。最不能为当权者所容忍的是,自立为王、力图用武力推翻现行统治的“逆臣”。《新唐书》将他们置于全书最后,记其“暴兴而亟灭”的行事。安祿山、史思明为一种类型,“假天子恩幸,遂乱天下”,突出“彼能以臣反君,而其子亦能贼杀其父”。李希烈、朱泚另为一篇,大致情况与安、史相似。黄巢、秦宗权等被划为一种类型,认为“巢死,秦宗权始张,株乱遍天下,朱温卒攘神器有之,大扺皆巢党也”。

第二,“扬善以垂劝戒”。

“暴恶”、“扬善”是相辅而行的,自古如此。《新唐书》为达到“扬善以垂劝戒”的目的,同样采用了“动人耳目”的手法。这就是将“忠义”提到类传之首(除开诸臣列传之前的特殊类传――后妃、宗室列传),创立《卓行列传》,并继以《孝友列传》。忠义、卓行、孝友三个类传接续排列在类传最前,要宣扬什么、突出什么,不用任何解释便可一目了然。

《旧唐书·忠义列传》仅记“杀身成仁,临难不苟”的事迹,而在其他一些人物列传中却强调“遇明主,一心可事百君,宁限于两国尔!”[33]《新唐书·忠义列传》序,简直就像是在批驳上面的观点:“虽一世成败,亦未必济也,要为重所与,终始一操”。北宋最高统治集团需要的“忠义”是“终始一操”,必须一心一意地效忠北宋政权。在安史之乱中力据叛军而全家遇害的广平太守毕炕,旧书没有为其立传,新书针对这一点特地在毕构传后附毕炕一笔。其实,毕炕之事因史料缺乏,《旧唐书》才未立传,不一定要过多指责。《新唐书》为其立附传,也仅仅“构子炕,天宝末为广平太守,拒安禄山,城陷,覆其家,赠户部尚书”[34],共25字。《卓行列传》仅记7人,事迹都是“不污贼,据忠自完,而乱臣为沮计”,强调的是“节谊”,用意非常明显。新《孝友列传》与旧传也有很大的不同,旧传仅仅认为“善父母”、“善兄弟”的孝友“可以移于君,施于有政,承上而顺下,令终而善始”,着眼于为君者的自身修养。新传则强调“父父也,子子也,兄兄也,弟弟也,推而之国,国而之天下,建一善而百行从,其失则以法绳之”,着眼于“以其教孝而求忠”。鉴于着眼点有别,凡欧、宋认为符合“教孝而求忠”这一原则者,则入传;不符者,则不收。

忠义、卓行、孝友3卷5篇传记,集中宣扬的信条,一句话归宗,便是《忠义列传》序所写:“忠义者,真天下之大闲欤!”所谓“闲”者,道德、法度之谓也。就是说,忠义是作为人的最高道德准则。通过这几篇类传,其所要宣扬的“善”,突出的都是一个“忠”字。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王者常推而褒之”,用以“砥砺生民而窒不轨”[35]。说的明白一点,执政的君王把“忠义”(包括“节谊”、“孝友”)的旗帜举得高高的,时时奖励那些有“节谊”的“忠义”之士,便可以磨炼百姓的道德,使“犯上作乱”的“不轨”行为因此而熄灭。一副封建专制统治的卫道士的面孔,透过这几卷类传所宣扬的东西,暴露得实在够充分了。在这一点上,此前的任何一部“正史”,确实都不能与之相比!

第三,尊奉《春秋》,推崇韩愈。

欧阳修、宋祁“刊修”《新唐书》,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暴其”“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之“善”与“昏虐贼乱、祸根罪首”之“恶”“以动人耳目”上,更进一步从历史上,特别是从唐代寻找卫道的理论,以真正达到“垂劝戒、示久远”的目的。《新唐书》在这一方面的内容,不论后世的评价如何,但都承认这一事实本身,即尊奉《春秋》,推崇韩愈。

这里,先稍稍涉及一下欧、宋二位“刊修”的经学思想。中唐新起的学风影响至宋,欧阳修在这一潮流中做出较为明显的成就。他认为《春秋》“经之所书,予所信也;经所不言,予不知也”[36]。这有其不惑传注、勇于疑古的一面,也有不愿意承认《左传》等史籍中所记诸侯称霸、以下挟上事实的一面。他反复论证孔子作《春秋》是“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是“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37]。本纪“多取《春秋》遗意”,正是其尊奉《春秋》的表现,列传的情况又如何呢?

不少学者引卷二O O啖助传“赞曰”,认为宋祁“遵守古训”,而欧阳修“不惑传注”,表明欧、宋二人“异趣”[38]。在“不惑传注”、勇于疑古与“遵守古训,不敢妄作聪明”的具体治学思想和方法上,可以说欧、宋存在“异趣”的情况。但是,在尊奉《春秋》以“使王政明而礼义充”方面,欧、宋二人并没有什么“异趣”之处。宋祁主持“刊修”列传,有一个不为人们注意但又很能说明问题的实例,足以表明宋祁与欧阳修同样是非常尊奉《春秋》的。对照两部《唐书》,单独立传为1卷的,《旧唐书》只有7人,《新唐书》在这7人之外另增4人,为萧瑀、李光弼、韩愈、刘蕡。萧瑀,以其子孙八叶宰相,“与唐盛衰”,为表“世家之盛,古未有也”,综贯萧氏为1卷,可以说并不为过。李光弼,因与“郭子仪齐名”,世称“李郭”,“战功推为中兴第一”,独立为传亦所应当。至于韩愈,下面详谈。刘蕡,则因文宗大和二年的一篇贤良对策,《旧唐书》将其列入《文苑列传》,而《新唐书》却以其一人一传,是什么缘故?这只能從用尊奉《春秋》来解释!旧传称刘蕡“尤精《左氏春秋》”,而新传删为“明《春秋》”,不提《左传》了。更主要的是,刘蕡的贤良对策约5600字,占去整个传记80%的篇幅,共用了11个“臣谨按《春秋》”,事事、处处以《春秋》为依据。这样的“典型”,怎么能够放到不起眼的《文苑列传》中呢?唯其单独立传,而且一人一传,方可见其“典型”性,也才能显示“刊修”们提倡什么!

刘蕡这样的“典型”固然要树立,然而刘蕡其人影响毕竟太小,又不能发挥《春秋》的旨意,这对于北宋最高统治集团来说是不够的。他们需要在坚持“《春秋》遗意”的基础上,有更能够维护其统治的新理论。在唐代,恰恰出现了这样一位个重要人物——韩愈。韩愈的“道统说”,到了北宋中期渐渐发展为“道学”。欧阳修称赞“韩氏之文、之道,万世所共遵”。一部唐史,如果不推崇韩愈这样的人物,不单独为之立传,还谈什么“卫道”!欧阳修尊韩,宋祁同样尊韩。《旧唐书》卷一六O“史臣曰”评价韩愈,说其“于陵迟之末,遑遑仁义,有志于持世范,欲以人文成化,而道未果也”。以唐代的历史实际而言,这是一段大实话。到《新唐书·韩愈传》“赞曰”,宋祁绝对不希望“其道未果”,便大加渲染说:“其道盖自比孟轲”,“可谓笃道君子”,肯定其“拨衰反正”之功与孟子“齐而力倍之”,而且还要“仰之如泰山、北斗”。这真是推崇韩愈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让人感到有些肉麻!由于这一原因,加之喜好古文,整部《新唐书》列传,共计转录韩愈文16篇,甚至不顾“史体”,在《藩镇·吴元济传》中全文载录韩愈的《平淮西碑》。

一个孔子,一个韩愈,前者是奠定封建专制统治理论基础的老祖宗,后者是捍卫并发展这一理论的道学先驱。这两个人,在《新唐书》中被尊奉、推崇到如此高仰的地位,这部书的思想倾向应当是不言而喻的了。

其四,力排佛老,以明王道。

关于这一点,在论述欧阳修学术思想的文章中大都涉及较详。但是,对于力排佛老的意图却认识偏颇。

韩愈杜撰“道統”,为的是反对“佛统”,以弘扬孔孟之道。欧阳修同样主张以礼义道德去佛,所撰《本论》一篇,认为“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然而,又不是“不可去之”,而是“未知其方”。欧阳修所开“药方”,仅仅8个字:“礼义者,胜佛之本也。”[39] 这一思想贯彻到《新唐书》中,在赞美唐太宗“自古功德兼隆,由汉以来未之有也”的同时,仅仅因其“牵于多爱,复立浮图”等,又视其为“中材庸主”而加以“责备”[40]。

至于宋祁,对于佛老的态度毫不逊于欧阳修。他认为:儒家“入以侍亲,出以事君”;道家所尚,清静柔弱,“清静可以治人,柔弱可以治身,若等服而行之,不害为儒也”;至于佛家,“自远方流入中国,其言荒茫夸大”,“掊嗜欲,弃亲属”[41]。 在《新唐书》列传中,他抓住唐懿宗惑“浮图”,李蔚上疏切谏一事大做文章,写了一则450余字的“赞曰”,声讨佛教。作为“刊修”,如此浓厚的反佛意识,给《新唐书》带来的一大缺点是:回避佛教在唐代盛行的事实,不反映思想文化领域内的这一重要变化,甚至不为高僧立传。《旧唐书·方伎列传》已经有传的玄奘、神秀、慧能、一行,统统被删个干净。这哪里是什么“不没其实”,简直是在掩盖史实!

一面推崇提倡“道统”的韩愈,一面极力排斥外来的佛教,在这鲜明的对照中可以清楚看到《新唐书》的一个带倾向性的思想: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极力抵制外来文化,大肆宣扬本土固有的“君臣之道”、“礼义之本”,甚至可以不顾历史事实,把一个有魄力敢于吸收当时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的唐代社会,篡改成为无视外来文化的封闭社会,竟将对东西文化交流作出贡献的玄奘等高僧从史书中抹掉!把欧、宋排佛同反迷信联系在一起加以肯定,无可非议。如果忽视其反佛旨在“明道”这一根本思想,又无视其掩盖唐代思想文化的变异,恐怕就是偏见在作怪了。其实,欧阳修本人后来也无法摆脱佛教文化的影响,渐渐改变了排佛的立场,承认这一外来文化在中华礼仪之邦深入人心的事实。当他与庐山东林寺祖印禅师一席话后,也“肃然心服”。其后,“致仕居穎上,日与沙门游,因号六一居士,名其文曰《居士集》。”[42] 然而,“正史”中却始终回避这类实事。

阅读《新唐书》,了解其编纂思想后,才能在卷帙浩繁的纪、志、表、传中理出头绪,比较准确、完整地把握这部史书,也才能比较与《旧唐书》的优劣,全面认识唐代的历史。

[1] 上引均见《册府元龟》卷557《采撰三》。

[2] 《旧五代史》卷89《赵莹传》。

[3] 《乐全集》附录《行状》,《四库全书》本。

[4] 《唐史论断序》,《四库全书》本。由此序内容而论,实即《唐史记》75卷的序文,作于皇祐四年草成该书之际。

[5] 《宋景文集》卷29,《四库全书》本。丁度,时以参知政事为书局提举官。

[6] 《欧阳文忠公集》附录5《先公事迹》。

[7] 《十七史商榷》卷69《新旧唐书一》。

[8] 《<旧唐书>与<新唐书>》,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9] 《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

[10] 详见拙作《〈旧唐书〉的史料来源》,《唐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11] 《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史臣曰”。

[12] 《陔余丛考》卷12。

[13] 《唐会要》卷37《服纪下》。

[14]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除文集收录,又收入《文苑英华》。宋祁长期在外修史,携带各家文集多所不便,而采《文苑英华》所收最为简便。这与后文所叙《新唐书》采录《太平广记》的情况相似。

[15] 上引李慈铭《新唐书札记》,收入《二十五史三编》第七分册,岳麓书社1994年版。

[16] 《五代会要》卷18《前代史》。

[17] 《史通》卷12《古今正史》。

[18] 《旧唐书》卷199下《北狄传》“史臣曰”。

[19] 《旧唐书》卷197《南蛮西南蛮传》“史臣曰”。

[20] 《旧唐书》卷141“史臣曰”。

[21] 《旧唐书》卷142“史臣曰”。

[22] 《旧唐书》卷143“史臣曰”。

[23] 《旧唐书》卷180“史臣曰”。

[24] 《旧唐书》卷181“史臣曰”。

[25] 《旧唐书》卷59“史臣曰”。

[26] 《旧唐书》卷187《忠义传》序。

[27] 《廿二史札记》卷16《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

[28] 《日知录》卷26《旧唐书》。

[29] 《章氏遗书外篇》卷1《信摭》。

[30] 《欧阳文忠公集》卷91。又见中华书局点校本《新唐书》书后附《进唐书表》。

[31] 《新唐书》卷210《藩镇魏博列传》。

[32] 《新唐书》卷224上《仆固怀恩、陈少游传》“赞曰”。

[33] 《旧唐书》卷59“史臣曰”。

[34] 《新唐书》卷128《毕构传》。

[35] 《新唐书》卷191《忠义列传》序。

[36] 《欧阳文忠公集》卷18《春秋论上》。

[37] 《欧阳文忠公集》卷18《春秋论中》、卷19《春秋论下》。

[38] 参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18《宋儒经学》。

[39] 《欧阳文忠公集》卷17《本论上》。

[40] 《新唐书》卷8“赞曰”。

[41] 《宋景文公笔记》卷下《庭戒诸儿》。

[42] 《佛祖统记》卷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