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的编纂及其礼学价值[1](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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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义》第二:此《小戴记》第四十三篇,盖汉儒所造以释冠礼之义者也。《家语·冠颂篇》略见天子、诸侯、大夫之礼,《小戴·曾子问》中有变礼,《春秋》内外传有事证,今皆以附于后,定为第二,而递改下篇之次云。

《士昏礼》第三:大、小戴及《别录》皆此为第一,今颇离析之而定为第三云。

《昏义》第四:此《小戴》第四十四篇,盖汉儒所造以释昏礼之义者也。今以《郊特牲》、《坊记》、《曾子问》及《诗》、《春秋》内外传、《白虎通义》、《说苑》所说昏礼之义及其变节合之以为此篇。

《内则》第五:此《小戴》第十二篇,盖古经也。郑氏以为及男女居事父母、姑舅之法,以闺门之内礼仪可则,故曰《内则》。今案:此必古者学校教民之书,宜以次于《昏礼》,故取以补经而附以传记说云。

《内治》第六:古无此篇,今取《小戴·昏义》、《哀公问》、《文王世子》、《内则》篇及《周礼》、《大戴礼》、《春秋》内外传、《孟子》、《书大传》、《新序》、《烈女传》、《前汉书》、贾谊《新书》、《孔丛子》之言人君内治之法者,创为此记,以补经阙。

《五宗》第七:古无此篇,今取《小戴·丧服小记》、《大传》、《曾子问》、《内则》、《文王世子》、《檀弓》、《曲礼》篇及此经《丧服传》、《春秋》内外传、《家语》、《白虎通义》、《书大传》、《孔丛子》之言宗子之法以治族人者,创为此篇。

《亲属记》第八:此《尔雅》之《释亲篇》、《白虎通义》所谓“亲属记”者也。以其具载闺门三族亲戚之名号故列于此。而《通义》所释,亦因以附焉。

《士相见礼》第九:大、小戴及《别录》皆第三。今出其见君者数条入《臣礼篇》,而取《曲礼》、《少仪》、《玉藻》诸篇言相见饮食之礼者附之。

《士相见义》第十:古无此篇,刘敞补亡,今以《白虎通义》附其后。

《投壶礼》第十一:此《小戴》第四十篇,郑氏以为实《曲礼》之正篇,其事与射为类,于五礼宜属嘉礼。今取《大戴》及《少仪》合之,以继《士相见礼》之后。

《乡饮酒礼》第十二:乡饮酒于五礼属嘉礼,大戴此乃第十、小戴及《别录》此皆第四。今略取《少仪》一、二附记下云。

《乡饮酒义》第十三:此《小戴》第四十五篇,亦汉儒所造以释乡饮酒之义者也。上篇所陈乃乡大夫将兴其贤能而宾之之礼,此义中第五章中兼有党正正齿之位。今附于本篇之次。

《乡射礼》第十四:今按:此篇与上篇戒宿饮燕之节略同,它经之注似此者多不重出,而郑(玄)于此注更详具之,是后诸篇亦复仿此,盖恐后人因事检阅者,不能一一通贯,故不惮其繁复耳。

《乡射义》第十五:此《小戴》第四十五篇,亦汉儒所造以释乡射之义者也。今取其言乡党习射询众庶者为此篇,而出其言天子、诸侯将祭选士者为大射义,见后篇。

《学制》第十六:古无此篇。此类今家塾党庠遂序皆为乡学,则其礼之次宜有以见其设教导民之法,故集诸经传创立此篇,以为此类之首。

《学义》第十七:此篇亦古所无,今集诸经传凡言教法之意者补之,以释上篇之义

《弟子职》第十八:此《管子》全篇,言童子入学受业事师之法。今分章句,参以众说,补其注文,以附于经。

《少仪》第十九:此小戴记之第十七篇,言少者事长之节,注疏以为细小威仪,非也。今厘其杂乱,而别取它篇及诸书以补之。

《曲礼》第二十:此小戴记之第一篇,言委曲礼仪之事,所谓“曲礼三千”者也。其可随事而见者,已包在经礼三百篇之内矣。此篇乃其杂碎首尾出入诸篇,不可随事而见者,故合而记之,自为一篇。……盖曲礼之记也戴氏编礼时已亡逸,各特以其首章之幸存者而杂取诸书。

《臣礼》第二十一:古无此篇。今案:事亲事长、隆师亲友、治家居室之法各有成篇,独臣事君三纲之大,其法尤严,乃独无所聚而散出于诸书,学者无所考焉。今掇其语,创为此篇。

《钟律》第二十二:古无此篇。今以六艺次之,凡礼之通行者,以略见上诸篇矣。此后当继以乐,而《乐经》久已亡逸,故取《周礼》郑注、太史公、《淮南子》、前后《汉志》、杜佑《通典》之言律吕相生、长短均调之法,创为此篇,以补其阙。

《钟律义》第二十三:古无此篇。今取(阙)……。

《诗乐》第二十四:古亦无此篇。而大乐遗声,其绝久矣。今取世传唐开元十二诗谱补之,以粗见其仿佛,然亦未知其果有以合于古之遗声否也。

《礼乐记》第二十五:古无此篇,今取诸记中通论礼乐大指者合为此篇,以通释礼乐之义。

《书数》第二十八:(今阙)古无此篇,今案六艺之射已略见上《乡射》及下《大射》篇,御法则废不可考矣。唯书数日用所须,不可不讲,故取许氏《说文解字》序说及《九章算术》为此篇,以补其阙,然亦不能详也。

《学记》第二十七:《小戴》第四十八篇,沿古者学校教人传道授业之次序与其得失兴废之所由,盖兼大小学而言之。旧注多失其指,今考横渠张氏之说,并附己意以补其注云。

《大学》第二十八:《小戴》第四十二篇,专言古者大学教人之次第,河南程氏以为孔氏之遗书者也。秦汉以来儒者即失其传,故其旧文舛错为甚,而训说亦不能得其微意。今推本程氏,既绪正之,仍别为之章句。读者宜尽心焉,则圣贤之学可渐而进矣。

《中庸》第二十九:《小戴》第三十一篇,程氏以为孔门传授心法,而其书成于子思,其言大抵与《大学》相发明。……今亦本程氏别为章句,读者熟复而深味之,则圣贤传付之密旨,庶乎其有以自得之矣。

《保傅》第三十:汉昭帝诏曰:“通《保傅传》”,文颖以为贾谊所作,即此篇也。今在大戴礼为第四十八篇,其词与谊本传疏语正合。

自《践祚第三十一》以下至《诸侯相朝义第四十二》序题并阙。

从以上序题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朱子编纂《通解》一书之所本,以及其或创立、或补充、或附记的材料来源所自。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古无此篇”条下,均大致说明了创设此篇的依据。意在补古礼传授之阙。

对于《践祚》以下各篇的内容,以及其取材出处,我们不妨再简要地做些说明,以补《通解》序题之阙。

《践祚》第三十一,记录天子诸侯问为君之道的文字。其中“武王践祚”一段取自《大戴礼》,并按称其“多阙衍舛误,故存其旧”;“鲁哀公问于子夏”一段,取自《新序》;“鲁哀公问于孔子”一段,《通解》注称“《荀子·哀公篇》、《家语》、《新序》大同小异”,间或取之;其后“贾子曰:天子不论先圣王之德”一段,取自《大戴礼记·保傅》;“传曰”一段,取自《荀子·大略》、《说苑·修文》;随后“楚庄王谋事而当”一段取自《新序》,“燕昭王收破燕后即位”一段取自《战国策》。

《五学》第三十二,记录天子视学及养老礼仪,言学礼曰而以《尚书大传》、《内则》、《王制》、《祭义》、《曲礼》等当中的文字为经,又以《文王世子》、《祭义》、《家语》、《尚书大传》中的文字为传。

《五学》以下,《燕礼》第三十三、《大射仪》第三十四、《聘礼》第三十五、《公食大夫礼》第三十六取自《仪礼》,在《聘礼》篇首的记文中补《曲礼》、《周礼》的文字。《燕义》第三十七、《大射义》第三十八、《聘义》第三十九取自《礼记》(并以《国语》、《左传》史事补其文),《公食大夫义》第四十取自刘敞所补,《诸侯相朝礼》第四十一取《周礼·大行人》、《司仪》、《礼记·曾子问》;《诸侯相朝义》第四十二取自《大戴礼记·朝事》。

自《觐礼》第四十三开始,至《王制癸·刑辟》,即为《仪礼集传集注》部分,按照朱熹的划分属于王朝礼。

《觐礼》一篇,以《仪礼》为本经,以《周礼·大行人》、《小行人》,还有司关、讶士、掌讶、环人、野庐氏、大司徒、司服、牛人等职官的执掌,以及《礼记·王制》、《曲礼》、《郊特牲》为记文。《朝事义》取自《大戴礼记》。

《历数》一篇,取自《史记·五帝本纪》、《尚书·尧典》、《洪范》、《周礼·太史》、《冯相氏》之文。

《夏小正》一篇,《通解》将其解析为经、传两部分,并在篇末附以《汲冢周书》有关“周月”的记载,还有《国语·周语》单子称述《夏令》的文字,《国语·鲁语》里革称述有类于《月令》的文字,《孔丛子·杂训》县子问子思,子思言“三统之义,夏得其正”的文字,以作为传文的补充。[21]

《月令》一篇,全取《礼记·月令》。

《乐制》一篇,先以《周礼·大宗伯》、《大司乐》等职官中的文字,以及《左传》鲁隐公问羽数于众仲,《荀子·乐论》“声乐之象”一节,还有《白虎通·礼乐》“八音者何谓也”一节,又《国语》和《左传》昭公二十一年所记周景王问伶州鸠对以声乐之道,《史记·乐书》“太史公曰”之论。

在《乐记》一篇中,除了取《礼记·乐记》的文字之外,还有《淮南子·泰族》、黄石公《三略》、《左传·昭公元年》、《尚书大传》、《孔子家语》、《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孔子家语》、《吕氏春秋·古乐》当中有关雅颂之声、先王之乐、六律者何、乐所由来者等方面的议论和有关孔子学乐于师襄子、子路鼓琴、季札请观周乐等史事的记载。

在《仪礼集传集注》的“王制”部分,作为王朝礼的重要内容,被划分为十个部分,亦即“甲分土、乙制国、丙王礼、丁王事、戊设官、己建侯、庚名器上、辛名器下、壬师田、癸刑辟”等十个单篇,在内容以及取材上可以略举其例如下:

《分土》一篇,以《尚书·禹贡》、《礼记·王制》、《周礼·地官·大司徒》、《周礼·夏官·职方氏》中有关天子(王)封邦建国设立诸侯的制度为经文。为传文者,分别取自《国语·周语》、《孔丛子》、《公羊传》、《左传》、《韩诗外传》等。

《制国》一篇,先取《周礼》大司徒建邦国之法,量人、匠人之职,以《大戴礼记·明堂》、《礼记·明堂位》言“明堂”者,及《周礼·内宰》之职为传文;后以《周礼·载师》、《遂人》、《大司徒》《小司徒》、《冬官·匠人》等职文和《礼记·王制》中的土地田亩制度为经文,以《孔子家语》、《孟子·滕文公上》、《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公羊子曰”、“何休曰”、《国语·齐语》管仲与齐桓公言“处四民”、“制国”之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楚蒍掩维斯马,子木使庀赋”之事为传文。

《王礼》一篇,以《礼记·经解》“天子者,与天地参”、《周礼·秋官朝士注》“天子之礼有五门”、《周礼》朝士、小司徒、大仆、小宰等职文,以及《礼记·礼运》“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荀子·正论》“天子出户而巫觋有事”、《尚书大传·九共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尚书·立政》“周公作《立政》以戒成王”、《史记》、《孝经》、《周礼·冢宰》、《荀子·王霸》等以为文,而没有经传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