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按照MC=MR征税的林达尔均衡并不存在,因此,过高的税率会导致公共产品的过度提供,结果是产生挤出效应。如果政府增税的目的是为了将资本由非国有企业向国有企业转移,那么对非国有经济抽血的经营结果可想而知。樊纲(2001)用"额外综合税赋"来说明这种转移,并指明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征兆。并指出,国有部门中各种反对改革的势力过于强大,而本身的状况又不断恶化,要想维持其生存,就势必利用自己对资源分配的垄断地位、利用国家强权,将大量非国有部门生产出的收入用各种方式转移到国有部门,使非国有部门越来越难以增长,整个经济的增长率也就会慢下来,最后各种矛盾暴露,经济陷入危机。
第四,如果某一天,政府向国有企业的输血政策转为了改革政策,则意味着政府的财政危机到了顶点。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是有收益的,它并不仅仅表现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收益。政府决策是体制结构的函数,当国有企业所能提供的利税收入越来越少,所需的财政支持越来越多,改革后的净收益大于不改革时的政府净收益时,政府便必然会选择改革的路。因为,国有企业过去一直是政府的权力基础(人事和经济的权力)。改革国有企业是一件十分麻烦的政治运作,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任何官员都不愿意进行改革。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二十年对国企试错改革耗费了大量资源,投入产出极不相称。资料表明对GDP贡献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国有部门占用三分之二的全社会资本资源,其中银行信贷占57%,(吴敬琏2001)。这里也回答了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现在政府财政目标难以实现。原因可能在于短期效应的累积使得达到长期目标的源泉枯竭。不过不能否认,中国现在经济增长仍然一支独秀,财政危机并没有完全爆发,这里应该有一种潜在的力量。如果找出这种力量并且使其壮大,则潜在的财政危机可能会消失于无形。 第五,由于中国国有经济的庞大,政府对其偏好,实质上是加强了政府的干预。特别是近几年来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体制复归"的趋向(魏凤春2001)。因此,政府财政不振兴乃至出现潜在的危机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渐进化改革的成效可以用财政的运行轨迹来表明,成功的改革体现了一种源与流的协调关系。而我们现在只是关注于流而浪费了源,结果是水流越来越少。J.D.Gwartney和R.A.主持的《世界经济自由度年度报告》认为1997年中国经济自由度在115个国家中排名第81。2001年7月至10月政府为筹集区区几十亿社会保障资金而减持国有股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破坏给我们带来了"诺斯悖论"的感性认识。四个月股指狂跌700点,市值损失1.7亿,10月21日减持办法停止。财政目标没有达到,市场体系遭受严重打击,中国面临着义理性最大化的困境。
五、危机转化与增长支撑 虽然中国财政运行的基础正在受到削弱,潜在的危机也暗香浮动。但中国毕竟没有发生财政危机。
其原因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表面化的金融危机 中国现在之所以没有发生财政危机,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财政危机的表现形式问题。作为政府核心的"财政",出现危机一般意味着政府出现了危机。在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财政危机、政府更迭的事情常见。而在中国,则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虽然1994年《人民银行法》的出台从制度上割断了财政部与中央银行间的直接融资渠道,但由于财政、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统筹规划,财政危机往往间接表现为金融危机。
目前来看,以下几点可能导致中国金融的潜在危机。巨额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在政府-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下,国有银行替代财政向国有企业输血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银行成为"人质"的结果。此为其一。其二,国有银行核心资本不足,1998年财政发行2700亿30年国债补充国大商业银行资本金证明了这一点。不过,这2700亿的国债是由四大银行认购的,银行增加了资产(第二储备)的同时也增加了资本金,但是把债务推给了财政。如果30年后政府不能还清债务,必然会通过发行货币来筹资。其三,证券市场的泡沫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圈钱"为国企解困,"一股独大"造成的。其四,现在的扩张性政策,可以理解为一种政府试图用通货膨胀来对付通货紧缩的主张。如果马栓友(2001)"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及时调整财政政策的方向,积极财政政策应在适当时候酌情退出"的主张成立的话,当前以毒攻毒的政策可以理解为政府财政对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的极度依赖。因此,表面化的金融危机就是财政危机。我们之所以没有感觉到财政危机的到来,只不过是因为金融的管制推迟了金融危机的到来罢了。但无论如何,财政危机与金融危机唇齿相依的关系是存在的。
2.庞大的国有资产存量为政府负债提供了担保。 根据Stnley Fisher 和 William Easterly(1997)的"政府预算约束的经济学"的理论,公有资产出售收入是政府为其赤字筹资的一种基本方式,它冲减政府的初级赤字。中国有几万亿的公有资产,它的存量资产效应对政府筹资起了一定的担保作用。在中国,政府向公民负债除了以信誉和未来的税收担保外,庞大的公有资产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公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民,仅仅由政府代理,从微观金融学的观点来看,政府以公民的资产作抵押向公民借债是不可以的。但由于存在着代际差异和所有者缺位问题,政府可以较多的负债。我们前面提到过,政府公有资产是计划经济时代工人和农民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部分公民已经成为老人,已经成为政府的补贴方,在这个意义上,代际差异可以理解为没收父亲的房子后以此抵押向儿子借钱。又由于公有资产不能量化到个人,所有权是虚的,因此,政府上述行为得以成行。公有资产的这种作用虽然推迟了财政危机的到来,但由于公有资产的价值贬损,这种效应越来越弱。从政府"抓大放小"、"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做法可以看出政府依靠抵押资产筹资已经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