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蔡仪对人的美的论述也相当精彩。他明确将人的美分为人体美和人格美。人体美是种族人体的典型,即种族人体的常态或平均数,属于自然美的范畴;人格美是充分体现了人的道德、智慧的思想、行为、态度、作风的美,属于社会美。蔡仪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以人格美的内涵来解释人体美,而明确将两者划分开来,区别对待,有助于人的灵肉和谐统一。
(三)美的观念
蔡仪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少不了美感研究,但它又是客观论美学体系中的美感论,换言之,它是美在典型的本体论在美感中的继续发挥。蔡仪的美感论具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他甚至认为审美需求在根本上就是求知欲,而审美愉悦也就是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心情。这种看法当然有失偏颇,没有将审美与认识区别开来。但蔡仪对审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却极为精辟,别具一格,其中“美的观念”理论尤为突出。
审美是一种认识,认识就要用概念。概念是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科学认识中我们采用抽象性重的概念,在审美认识中采用具象性重的概念。因此蔡仪说:
……所谓美的观念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具象性重的概念,或者说具体的概念,就是意识中的反映事物的典型的形象。
所谓美的观念,是意识对个别现实事物的修正改造、理想化……
蔡仪对“概念”的理解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要广泛些。“典型”是在现实领域中谈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美的观念”则是在主观意识中讨论个别显现一般。“美的观念”反映了事物的一般本质,所以是“概念”,但又是通过具体形象而不是抽象概念来反映的,所以是“具象性重的概念”。“美的观念”既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又是改造和理想化的结果。
蔡仪用“美的观念”来说明美感的产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不是“自我充足的”,它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一旦某个对象的出现,使这一愿望得以满足,便产生美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陶醉。
美的观念当然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作用,导致人们在反映对象本质真理时具有正确与歪曲、纯粹与不纯粹的差异,从而使美的观念带有主观性,审美也就具有个性差异了。例如,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农夫认为的美女是粗壮的,而贵族心目中的美女是娇弱的。
现实主义一般强调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认识,从而塑造出能够反映生活本质的典型。蔡仪却认为,“一个作者忠实地表现内心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矛盾的”。既然“美的观念”已经是对现实对象的本质的反映,那么艺术家表现这种“美的观念”(即“内心的东西”)同样能够塑造出典型,达到对生活本质的把握。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的创造性发挥和灵活运用。
艺术有雅俗之分,高雅的艺术往往曲高和寡。但蔡仪却认为,真正高雅的艺术,它的典型性就越高,因而也就越美;典型性越高则普遍性越大,“在原则上说”,它就与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关,为多数人关注和接触,所以,也无疑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艺术作品为什么让人“百读不厌”呢?当我们在欣赏美的时候,美的观念得以自我充足和完全,成为具体鲜明的形象。但欣赏过后回到日常生活中时,由于要认识其他事物,所以原来具体鲜明的形象又渐渐模糊不清。模糊不清的“美的观念”又渴望得到自觉和充足,所以再一次审美时又能够获得满足,产生审美愉悦。伟大的作品都能让人百读不厌。
杰出的作品虽说有“百读不厌”的效果,但毕竟不能“老是读而不厌”。如果一幅画我们年年月月与之相对,就不会再有美感了。我们的经验在不断地丰富,“美的观念”也在不断地发展,艺术家应当不断地创造出体现了新的“美的观念”的作品,这样才能维持艺术的吸引力,给人以美感。
蔡仪美学把审美作为一种认识,在宏观理论上具有严重的缺陷。但是,人类现实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毕竟又难以彻底分开,因此蔡仪的美感论中也包含着某些合理性,我们不能抽象地全盘否定。事实上,蔡仪用“美的观念”精彩地解释了美感、审美个性差异、艺术中的雅与俗、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艺术创新等问题,这些具体的论述很有创见。“美的观念”说与荣格的“原型”理论有颇多相似之处,前者甚至更具有现实感和普遍性。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蔡仪的这些理论看成是一家之言呢?今天,我们能虚心、虔诚地容纳、研习西方美学中的各种见解,甚至以为字字珠玑,而对20世纪的中国美学家却求全责备,缺乏必要的尊敬和认真的对待,对于蔡仪美学尤其如此,这不能不说是美学界的一大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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