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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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探讨

刘莉莉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九一大队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工程建筑项目地质灾害的危险评估展开了探讨,通过结合具体的工程实例,详细阐述了地质灾害的危险评估工作,并给出了一些了相应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引言

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工程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为了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方需要重视并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的评估工作,以使建筑工程顺利开展。基于此,本文就工程建筑项目地质灾害的危险评估进行了探讨,相信对有关方面的需要能有一定的帮助。

1工程概况、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确定

根据场区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现状、拟建工程布局及施工特点等,两岸山体向两侧适度扩展至一级斜坡地带;沟谷含盖整个沟谷流域面积至分水岭;当存在崩塌、滑坡等特殊情况时,调查范围则相应扩大。该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0.028km2,评估面积0.60km2,实际调查面积16.0km2。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的确定是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性综合确定的。按照规范的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标准,确定该工程项目为较重要建设项目。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确定本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

2地层岩性

工程区出露地层主要有震旦系、中生代印支期侵入岩及第四系覆盖物。

震旦系上统灯影组(Zbdn):岩性为硅质白云质灰岩、白云岩、条痕条纹大理岩;

中生代印支期侵入岩(γδ1-c5):岩性主要为花岗闪长岩,呈灰白色~浅灰色,中细粒结构或过渡为花岗变晶结构;

第四系(Q):主要成因类型有崩坡积、冲积洪及崩积,主要分布于沟谷及缓坡地带。

3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

依据建设场地内地层岩性及其工程地质特征的差异,将评估区岩土体划分为松散土体与岩体两大类,下面分别对各类工程地质的特征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述。(1)散体结构多元土体(Ⅰ):由块石、碎石、粘性土散体结构多元土体组成的物质主要由第四系松散崩积、冲洪积等物质组成,其结构较疏松、稳定性差,与基岩界面为潜在的弱面,抗剪强度低;在其进行开挖工程易产生崩塌、滑坡等工程地质问题。(2)岩体类(Ⅱ):主要由条痕条纹大理岩、白色大理岩组成,大多呈弱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岩石坚硬~较坚硬,岩体破坏以崩塌灾害较发育。

4水文地质条件

地下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降雪补给,水量受季节控制。根据地下水赋存条件不同,可分为基岩裂隙水和孔隙性潜水。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基岩裂隙、断层破碎带中,以潜水为主多呈带状、脉状分布,空间分布差异大,具有不均一性、各向异性的特点;孔隙性潜水分布于第四系覆盖层及全强风化基岩层内,埋藏深浅不一,直接受大气降水或侧向基岩裂隙水补给,沿覆盖层或基岩面渗出,汇入支沟、支流内。

据场地内地下水水质分析结果显示,评估区多数环境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个别环境下有弱腐蚀性,地下水化学类型以重碳酸(钠钾)钙(NaK)·Ca-HCO3为主。

5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的规定,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地质灾害种类应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溶、采空)、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现场调查表明,项目区发育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危岩体、不稳定边坡等,其他灾害不甚发育,区内发育滑坡(H)1处(反阳坡滑坡)、崩塌(B)1处、危岩体(W)2处、泥石流沟(N)2条、不稳定边坡(BW)1处

(1)评估区内发育危岩体2处,其中W1四面临空,威胁下部民房安全,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W2岸坡高陡、卸荷裂隙较发育,威胁下部村镇公示牌及公路,危害性小,危险性小。

(2)评估区内发育有2条沟谷,流域物源不丰富,泥石流发育程度弱,强降雨条件下可能有发生小规模稀性泥石流灾害,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暴雨期洪流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次生泥石流灾害较为发育,危险性中。磨沟流域物源丰富,尤其是沟口至上游2km的主沟段,但沟床比降相对小,现状评估泥石流发育程度弱,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评估区内发育有不稳定边坡1处,现状评估该边坡处于整体欠稳定状态,在地震或暴雨、震动因素作用条件下,有发生小范围坍塌或整体滑动失稳的可能,威胁对象为乡村道路,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4)评估区反阳坡滑坡目前处于稳定状态,降雨条件下前缘可能局部失稳,危害程度大,发育中等,危险性大。崩塌体危害程度小,弱发育,危险性小。

6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主要是在分析已有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质灾害的类型、形成机理、诱发因素、稳定状况等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或改变方式,评估工程建设本身是否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及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在该建设项目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各场地特点对工程场地可能遭受、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进行的预测评估结果如下:

(1)场区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工程建设期遭受危岩体W1和W2的危害中,危险性大;遭受不稳定边坡危害中,危险性大。建设期和建设后运行期遭受干沟次生泥石流或洪流危害大,危险性大;遭受磨沟泥石流灾害危险性中;遭受其它地质灾害危害小,危险性小。

(2)对场区工程建设中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右岸小山梁开挖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引发不稳定边坡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引发右岸办公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其余区域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害小,危险性小.

(3)对工程建成运行后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工程建成后运行不会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7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7.1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是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评判指标和评估方法,综合反映所有地质灾害的致灾程度,对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等级划分。本次评估认为工程区各建筑物未全部避开地质灾害发育地段,工程建设场地总体适宜性差。对不能绕避的地质灾害,可采取防治处理措施。工程建设中,将W1和W2及所在的小山梁全部挖除后建设场地是适宜的,下游侧不稳定边坡采取有效加固或其它稳定措施后,建设场地是基本适宜的,沟口出口段采用箱涵等措施,将沟内暴雨期洪流导排,并通过政府法律、法规形式禁止上游段矿业对探矿区边坡进行破坏,禁止将矿渣弃入沟谷,并对该段边坡进行综合治理后,建设场地是基本适宜的,前缘台地没有灾害点,但需注意地基不均匀沉降变形,该段建设场地是适宜的。

右岸现状条件下除磨沟泥石流的影响外,无其它地质灾害发育,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开挖边坡的局部垮塌破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作业顺序,及时清除潜在不稳定岩土体,保障施工安全进行,建设场地是基本适宜的。

在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后,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会较好地得到改善。综上所述,在采取必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用地是基本适宜的。

7.2防治措施

评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危岩体、不稳定边坡及泥石流等。工程区工程建设将增加人类工程活动,从而引发甚至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了防止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建议采取必要的有效防治措施:

(1)出口段合理布置导排水箱涵,并将生活污水进行合理导排。

(2)沟口左岸不稳定边坡,建议将表部危石及潜在不稳定段进行削坡,并进行有效加固,防治对居民点及道路造成威胁。

(3)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各种边坡必须采用安全稳定的坡度,或采用挡墙、锚固、护坡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减轻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如禁止干沟上游段矿业对探矿区边坡进行破坏,禁止将矿渣弃入沟谷等。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应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避免因切坡开挖、弃碴弃土、排水等诱发坡面或沟谷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止工程建设弃土、弃碴堆放不当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应把所有工程施工弃渣运到规划的渣场集中堆放和管理,以免因弃渣胡乱堆放破坏环境或引发泥石流或形成潜在的不稳定坡体。

8结论与建议

8.1结论

(1)该工程项目属于较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按国土资源部及现行规范有关规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于二级评估。

(2)现状评估表明:评估区共发育滑坡、崩塌各1处,危岩体2处,不稳定边坡1处,泥石流冲沟2条。其中反阳坡滑坡危险性大,崩塌危险性小;危岩体W1为危险性中等;W2和不稳定边坡威胁对象是公示牌和乡村道路,危险性小;为不易发泥石流沟,但因矿区处于上段山坡,如矿渣进入沟谷内,可能引发次生泥石流灾害,危险性大;磨沟泥石流的危险性中。

(3)场区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工程建设期遭受危岩体W1和W2的危害中,危险性大;遭受不稳定边坡危害中,危险性大。建设期和建设后运行期遭受次生泥石流或洪流危害大,危险性大;遭受磨沟泥石流灾害危险性中;遭受其它地质灾害危害小,危险性小。

害危险性中;其余区域引发或(4)对场区工程建设中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右岸小山梁开挖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引发不稳定边坡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引发右岸办公区地质灾加剧地质灾害危害小,危险性小。

(5)对工程建成运行后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工程建成后运行不会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8.2建议

(1)在工程建设及今后运行过程中,为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应对工程区自然边坡及人工边坡、河堤岸坡进行防护。

(2)建议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禁止上游段矿业对探矿区边坡进行破坏,禁止将矿渣弃入沟谷,并对该段边坡进行综合治理。

(3)对可能引起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变形问题,必须采取加固措施进行防治。

(4)由于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叠加,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建议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范围内地质环境条件的监测调查,对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治理措施,更好适宜工程建设。

9.结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的发生,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严重的会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周围的施工地质环境,进行科学的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并做好相应的防范,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杨旭伟、何斌、吉长青.浅析某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工程技术(文摘版).2016(01).

[2]陈历新.浅析广西钦州某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西南公路.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