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论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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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论述

李庆国

李庆国(辽宁省凌源市环境保护局122500)

关键词:农村环境;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一、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1农村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不相适应,生活污染日趋严重。

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压力趋增。随着城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膳食结构的变化,使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特别是现在生活垃圾成分已有很大的变化,过去以煤渣、灰尘、蔬菜残余物为主要成分,现在塑料、包装纸、玻璃和金属废弃物等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部分乡镇工业发达的村镇工业垃圾数量也十分可观,因而对农田理化性质造成很大影响,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尚不能完全到位,村镇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大部分露天随意堆放,甚至沿河堆放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污染、阻塞,环境污染严重。不但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削弱抗灾能力、污染农产品,而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危害人体健康。

1.2畜禽业发展造成的污染。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对肉类、蛋类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畜禽业发展迅速。很多农村的畜禽养殖都是呈分散状态,数量多、种类杂,而它们的生活粪便更是直接排放,不仅造成大气污染和环境恶臭,还会引起地表水的富营养化,严重的还会出现水污染。在一些颇具规模的养殖基地,这些问题更为突出,养殖场的粪便随处倾倒,废水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环境。

如果还不对畜禽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将进一步导致环境恶化,从而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生态的平衡。

1.3农村生活污染比较普遍,但治理资金不足、设施欠缺。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面源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治理成本很高。环卫经费严重不足,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欠缺落后。

二、造成污染的原因分析2.1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不科学。

主要表现:一是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不精耕细作,而更乐意使用可带来更高经济效益的化肥、农药。二是重产量、轻生物资源利用。只关注产量,不愿花力气开发利用秸秆、人畜粪便等生物资源。

三是化肥农药使用重投入、轻效率。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超过作物最佳需要量的15—50%,全市化肥施用强度1142.1KG/公顷,农药施用强度24.2KG/公顷,数倍于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四是重个人现代消费需求、轻公共环境基础建设。大量有毒、难降解的现代生活垃圾,缺乏相应的处理设施。

2.2经济落后,对治理农村污染的投入不够。虽然目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往日的确有了相当大的改观,但是与城市相比,大多数的农村仍然是欠发达地区。因为地方财政收入少,乡镇财政较为窘迫、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致使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很少,甚至没有。

2.3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虽然国家花大量的财力物力来治理环境污染,但是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方面却大打折扣,甚至有些地方在项目建设中“一路绿灯”,所谓的环境评价、环保第一审批,形同虚设。政府职能缺位,管理弱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当然,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除了地方一级政府的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不适应农村,相关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失当、激励错位,从而使农村环境污染呈现了与城市污染、工业污染迥异的特点。

2.4受技术限制,对治理环境污染的新科技的应用不够。污染处理缺乏技术支撑。一是当前农村新的污染源--秸秆,回收成本高难度大,成了“烧了污染一周,不烧污染一季”的难题;二是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缺乏,按照城市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前期投入和后续成本都难以承受,而传统的应用较广泛的化粪池又难以满足处理要求,这些都急需技术来攻关。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他们虽然已经认识到自然环境对其发展的重要性,采取了一些治理,但治理的模式不恰当,导致点源污染治理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

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3.1加强环保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只有大部分农民群众树立起环境意识,才能造成对污染环境企业的强烈抵制,才能监督、敦促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把提高公共环境质量提到相应的高度上,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建设整洁、优美的新田园环境而出力、投入。有关部门要加强必要的辅导和教育,一方面可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有组织培训,另一方面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以易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向农民群众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加强农民科普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3.2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农村的环境污染必须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所以,关键还是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法律规定,加速对农业环保的环境立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让农村环境治理走向专业化和规模大,真正将农村环境治理做到实处。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树立起农民环境保护的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轮流的乡村环保岗位,实现村民的相互监督。

3.3加大农村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研部门应当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农业科研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通过技术攻关、项目招标引进吸收等方式,尽快推出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技术项目,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提高投资效果。在支农资金或环境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赠款和贷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资增长机制。

3.4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广和发展生态农业。

要在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乐清等地利用沼气技术变废为宝的污染治理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用典型引路。积极发展以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立体种植生态模式,建立立体种植和养殖业的格局,将畜禽污染综合治理防治与生态市建设和无公害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引导农民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3.5加强农村环境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生态环境保护机构,专人专职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的地区,尤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各大中城市的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在抓好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切实加强城郊结合部及郊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

结语:在进行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中,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则,严格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