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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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李小龙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利局陕西安康725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我国的水利工程行业的管理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小型的水利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泛,数量较多,在管理上传动的粗放式管理以及不适合现代的水力资源管理模式,我区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精神和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在我区范围内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本方案的提出可以对我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符合我国基本情况的良好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确以及机制不灵活的情况。

关键词: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效果分析

1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1.1基本指导思想

我区此次的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利工程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对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以及责任进行明确,摆脱传统的管理思想,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建轻管、权责不分、绩效不佳、机制不活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2任务目标

通过本次改革,对我区的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工程、淤地坝以及小型水电站等实现产权明确、责任分明、经营良好的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3改革基本原则

1)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此次我区的水利工程改革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以及经济效益。

2)权责统一:此次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明确所有权,规范管理权以及使用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3)政府主导:本次改革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管理责任,将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能力,调动各方对改的的热情,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处理好政府投入和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改革的关系。

4)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5)可持续利用:统筹协调城乡水利发展和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关系。

2改革总体规划

2.1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区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

1)小型水库,即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Ⅰ)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不含)万立方米的小(Ⅱ)型水库。

2)中小河流堤防,即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及沿堤涵闸。

3)小型水闸,即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每秒——100立方米每秒(不含)的小(1)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每秒的小(2)型水闸。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输水管道和首部,塘坝、堰闸、机井、水池(窖、柜)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6)淤地坝,包括库容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不含)的大型淤地坝、库容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不含)的中型淤地坝和库容1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型淤地坝。

7)小型水电站,包括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2.2改革的基本程序步骤:

1)充分调研,制定方案。改革之前要对全区的小型水利工程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结合实际,征求意见,报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备案。

2)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我区所有改革村镇必须在改革之前制定各地小型水利工程资产评估方案,组成核算小组,合理确定资产,明确产权界定,保证产权明晰。

3)确定内容,明确形式。各村镇所采取的不同的管理形式,在经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区领导小组,认真确定改革的形式以及内容。

4)公开实施,竞标投标。各镇办的改革方案要在工程受益范围内公示后,在区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公正进行,在公开招标等方式中公平实施。由各镇办招标领导小组宣布工程标的,进行公开投标,招标领导小组要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认定,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逐轮竞标,直至决出最高价,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5)签订合同,建立信息。在竞标完成后,工程的产权所有者要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一式四份,分别存档。改革完成后,及时发放相关证照,核发相关证件,及时汇总整理建立档案,统计相关信息,建立档案。

3本区改革的主要内容

3.1明确工程产权

根据工程的属性、规模、功能以及建设资金来源,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其中,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应规个人所有;社会捐赠资助的工程,按照捐赠者意愿进行产权划分,无法确定的贵经营管理者所有;国家投资兴建的,产权归属于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产权归属于该组织;产权归属已经明确的工程,应维持现在的产权关系。

3.2改革工程管理模式

针对不同工程的不同管理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基本功能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灵活确定工程管理模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管理的,要签订有效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范围、管理期限以及相应的奖补政策、违约责任等。已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但未颁发产权证书的,要颁发产权证书。尚未明确工程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的,须修改完善运行管理合同,细化责任与权利条款。

3.3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

工程产权所有者原则上是运行管理者是管护主体。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新建小型水利工程,在建设前要明晰工程产权,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建立良性运行的工程管护机制。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管护主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3.4落实工程管护经费问题

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长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工程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应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承担防洪排涝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其管护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其它各类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其管护经费由工程产权所有者或工程运行管理者负责筹集,财政给与适当补助。小型水利工程性质由区级水利、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市级水利、财政部门负责认定。

通过改革所回收的资金,归工程产权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的维修养护,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回收资金。

3.5加强行业监督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镇办大力加强业务指导,有计划有组织的定期组织人员安排时间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的管护能力。区水利部门和镇办要强化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督,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

4.改革的保障措施

4.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利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农业、扶贫、林业、国土、物价、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技术骨干,专门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订、监督实施、确权发证工作,各镇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本镇办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指导改革工作,精心安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区财政要安排必要的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工程调查统计、清产核资登记造册、改革方案调研指导、改革协议合同和工程产权证及经营管理许可证印制、改革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开支,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4.2建立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

要建立监督考核与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程项目和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区级水利、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改革有力推进。

改革涉及利益的调整,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改革纪律,完善相关公示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和群众监督,对在改革中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改革稳定。

4.3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行业监督

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有计划的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管护能力。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督,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同时组建工作组深入到各镇办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采取调研、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针对性的研究带有共性的问题,随时了解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4.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4.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政策性强、量多面广,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各镇办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使此项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4.6合理定价,依法征收

合理确定水价,依法做好水费征收工作,是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小型水利工程走上良性运行轨道的重要核心。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后,其水价收费标准,区物价局要严格按照《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依法制定水费征收价格。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科学灌溉、节约用水、定额配水、按方计价、超量加价的计量收费办法,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4.7加强管理,促进发展

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对已建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要求的,区国土、水利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确权划界工作。凡是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要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

5、结语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为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我们要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来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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