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在无痛人流术中应用与观察佟远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 1

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在无痛人流术中应用与观察佟远萍

佟远萍

贵州省兴义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贵州兴义562400

摘要:目的观察在无痛人流术中患者采用米索前列醇舌下含服的临床疗效。方法对照组60例患者采用丙泊酚联合芬太尼治疗,观察组60例患者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采用米索前列醇舌下含服的方法进行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93.33%)要明显的优于对照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58.33%),两组数据差异比较明显(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无痛人流患者采用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的治疗方法临床效果显著,因此值得推广及应用。

关键词:米索前列醇;无痛人流术;疗效观察

无痛人流作为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妇产科中应用较为普遍。但如果无痛人流患者的宫颈狭窄的话,就会导致扩宫困难,进而使得手术时间延长,增加了静注无痛药量,甚至还会引发宫颈撕裂伤、子宫穿孔等一些损伤,从而增加了无痛人流患者的痛苦及手术风险[1]。所以,有必要在无痛人流的临床治疗中,采用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的方法来软化宫颈,进而有效减少手术时间。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3月~2015年3月于我院接受治疗的无痛人流患者120例作为研究对象,患者的孕周都在6~8周之间,患者均愿接受无痛人流术治疗,患者经临床检查并无药物禁忌现象。所有患者的体重都在41~71kg之间,孕次为1~6次,其中有经产妇40例,初产妇80例。根据患者入院治疗时间的不同,采取抽样的方式将120例无痛人流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两组,每组患者各60例。两组患者在孕周、体重、孕次等一般资料上面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因此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在入院后均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在患者空腹4~6小时后采用丙泊酚联合芬太尼静脉滴注麻醉处理。对照组患者按照丙泊酚联合芬太尼的常规方法进行治疗,观察组患者则是在手术前半小时给予1片0.2mg的米索前列醇采用舌下含化的方式进行治疗,在经鼻式管给予氧气吸入后,进而迅速为患者建立静脉通道。之后用1ug/kg的芬太尼联合(1.5~2.5mg/kg)的丙泊酚进行单次静脉推注,需要在两分钟之内完成用药,同时还要加强监护[2]。待患者睫毛反射消失后给予手术治疗,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还存在无意识的肢体活动,则需要增加0.5~1mg/kg的丙泊酚进行治疗。

1.3疗效判定

①显效:患者经过麻醉后能够保持安静,并不存在肢体扭动的情况。②有效:患者经过麻醉后有轻微的肢体抖动现象,但可以继续进行治疗。③无效:患者经过麻醉后扭动剧烈,无法进行手术。

1.4统计学分析

本研究应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视为计量资料,组间比较应用t进行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取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93.33%)要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58.33%),两组数据差异比较明显(P<0.05),有统计学意义。具体情况见表1:

3、讨论

无痛人流作为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妇产科中应用较为普遍。但如果无痛人流患者的宫颈狭窄的话,就会导致扩宫困难,进而使得手术时间延长,增加了静注无痛药量,甚至还会引发宫颈撕裂伤、子宫穿孔等一些损伤,从而增加了无痛人流患者的痛苦及手术风险。丙泊酚是一种妇产科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的静脉麻醉药,具有非常显著的中枢镇静与催眠效果,但丙泊酚在松弛宫颈上面的效果却不太理想。对于宫颈条件不太好,难以扩宫的患者却无法进行更加深入的麻醉。芬太尼也是一种妇产科临床上较为常见的镇痛药物,丙泊酚联合芬太尼使用可以有效发挥它的镇痛、麻醉效果,从而达到良好的无痛人流临床治疗效果。

米索前列醇可以有效分解宫颈中的胶原纤维,能够对宫颈起到相应的软化作用,同时有效促进宫颈的收缩,因此应用在妇产科无痛人流的临床治疗中往往能够弥补丙泊酚的缺憾。本次研究中,对照组60例患者采用丙泊酚联合芬太尼治疗,观察组60例患者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采用米索前列醇舌下含服的方法进行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93.33%)要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的麻醉总有效率(58.33%),两组数据差异比较明显(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对无痛人流患者采用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的治疗方法进行治疗,临床效果显著,因此值得推广及应用。

参考文献:

[1]马多芝,陈中秀.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在无痛人流术中应用与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24:79-80.

[2]程世花.舌下含化米索前列醇在无痛人流术中应用探讨[J].中外医疗,2014,24: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