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法律文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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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法律文化

周丽丽

周丽丽(河南省洛阳市委党校河南洛阳471000)

【摘要】实现法治对于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实现现代化,非常重要。但是法治的实现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决不单纯是一个制度问题。法律文化为理解、把握这一复杂现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工具与方法,并且告诉我们,只有培育起一个与法律制度相匹配的法律文化,法治才能实现。

【关键词】法治法律制度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4-1621(2014)11-046-02

法治与法律文化看似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概念,但是在实际上却是有密切关联的,尤其是在法治的实现方面。让我们来揭示、描述这其间的关联。

实现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但是,什么是"法治"?法治实现的条件是什么?进而,法律文化和法治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对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需要澄清的。如果我们真的希望法治得以实现,我们的国家真正能够成为法治国家,就必须认真地弄清楚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法治

在现今大多数人的意识里,"法制"和"法治"这两个有严格区别的概念并没有明确地被区分开。因此,明确法治的概念不妨从"法制"与"法治"的区别看起。

法制。将"法制"一词展开,可以解释为法律制度。什么是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以法为核心的一国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我们知道,上层建筑有两个部分: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和物质上层建筑。同样地,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也包括两个部分:与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法以及相应的法律实践(立法、执法、司法、护法、守法的活动)。

法治。"法治"一词在字面上通常解释为法的治理、法的统治。具体地说,法治这一概念主要在以下四种意义上使用:第一,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第二,指依法办事的原则;第三,指良好的法律秩序;第四,代表某种具有特定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张文显《法理学》P181-184]

对比二者的概念解释,显而易见,法制和法治有重大的区别:

法制,首先,是相对于其他制度,比如道德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党内的章程纪律等规范体系而言;其次,是相对于无法律制度而言。比如在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而在社会陷于混乱状态时也是没有法律的。相对于法治而言,法制是一个比较中性、一般性、外延更大的概念,它只是说存在着法律制度、法律秩序,但是它并不能表明,这是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有法律制度,但是这些法律制度,无论是就内容来看,还是就性质来看,都是各不相同的。并且也还有良法、恶法之分。

法治则不然。这里分别就上述四种含义中的每一种含义,作进一步地解释和说明:

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法治是不同于人治的,以民主为基础的治国方略。法治是法的治理,法的统治,也就是要通过把国家、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活动都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规范与调整的方式,进行社会调控。同时,显然地,作为治国方略,法治已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政治概念。事实上,建设法治国家,是所有现代国家的一个政治理想,和政治民主更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无论其产生,还是其实现,都是以民主为基础的。

在这里,应该对"法治"与"人治"作一个区分,同时也必须了解民主对于法治的提出与实现的意义。

首先,关于法治与人治。概括地说,人治并不是没有法律,而法治也并非是说,法律的制定与实现不要依靠人的活动去完成。是法治还是人治,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律制度,而在于,法律制度在社会中是否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得到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的尊重和一体遵守。

其次,关于法治与民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现代社会的法治是民主的产物,建设法治国家的呼声与推动力来自民主运动。比较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统治方式,法治与以往国家治理的根本不同在于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特别是,强调对国家权力的法律约束: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国家权力必须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所以法治的提出归根结底只能是自下而上的,法律实现的各个环节也都离不开来自人民的推动与监督。

法治的另外三种含义只做简要解释如下:

作为一个行为的原则,法治要求国家、社会、公民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秩序,法治是指一种有着特定前提条件的、良好的法律秩序。有法律制度存在、运行就有法律秩序,但是法律秩序并不就意味着法治。良好的法律秩序才是法治

作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法治有着特有的价值追求:平等、公平、正义、自由,权利得到保障,权力得到制约,等等。

总之,法治并不简单地就是法律制度,它有着丰富的法律、政治、社会、道德、价值内涵,是现代社会的政治理想和价值追求,是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治理、社会生活的理想状态。了解了法治的确切含义,才能进一步确定它实现的条件。

二、法治实现的条件

什么是法治的实现?如何实现?

我们来看亚里士多德的描述。他说,所谓法治,一是要有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一是,良好的法律得到人们普遍的服从。这段话言简意赅地指出了,法治的实现,最基本的、最具标志性的内容,就是良好的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在法律制度运行的过程及其各个环节中,包含这法治实现的基本的条件,或者说,相关的要素。

对法律制度的定义加以分析,将法的运行过程展开,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包含诸多要素的动态的系统。在其中可以看到法律制度及其运行过程涉及到人的活动的不同方面和各种层面:精神的、法律的、社会的活动,国家活动,个人的日常生活,各个因素间的相互联系,等等。这就提示我们,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决不简单地就是制定法律的问题,或者执法、司法的问题。事实上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确实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制度有了,制定的似乎也不错,但是,却未必能够有效地运行,特别是在法律制度所自出的社会目标、国家意志,同传统之间的差异太大,甚至相互对立的情况下。这时会出现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与实际生活中人们实际的行为模式或思想模式脱节的情况。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际通行的是一套。比如,有时一些国家仿照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则制定了自己国家的法律,但它们在实际生活中不起什么作用,实际起作用的仍然是他们的传统法和习惯法,甚至是潜规则。

总的说来,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除了法律制度本身以外,还取决于其它种种因素,包括:人们对法律的态度、信念、价值评价;人们是否了解法律、尊重并且愿意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人的素质,包括是否熟知法律、理解法的本质与精神、有高尚的道德;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造成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同时,上述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所有这些因素是不是配套的,能否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等等。上述的每一个因素都对法律制度的能否有效运行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同时,每一个因素又都不足以单独决定法律制度之能否有效运行。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是所有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有这些因素发挥作用,并不是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的,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地发挥作用,决定了法律制度能否有效地运行。

以上诸多因素及其相互联系,构成了法治实现的条件。

三、法律文化与法治的实现

面对法治实现所需的诸多的,不同性质、类型的条件,各个条件之间的相互的作用、影响、依存、制约,应该如何加以整合?

"法律文化"概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思考、处理的框架与方法。事实上,也只有培育起一个与现行的、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文化,法治才能真正地得以实现。

选择两个广义的"法律文化"的概念解释看一看:

法律文化:"所谓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张文显《法理学》P360-361]

"法律文化一词可以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有时它泛指一定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的产物和结晶,既包括法律意识,也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是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传统、习惯。"[沈宗灵《法理学》P245-246]

综合起来看,显然地,法律文化包括了所有的法律现象,覆盖了整个的法律现实,有着丰富的内涵。这一点是与法治的内涵彼此一致的。法律文化对法治的实现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说明。一方面,可以将法律文化的内容分类,分别考察它们对法治的实现的影响:第一。法律制度对法治实现的作用和影响;第二。法律意识对法治实现的作用和影响;第三。法律传统对法治实现的作用和影响。另一方面,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作为方法的法律文化对法治实现的影响和意义。

作为方法的法律文化是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方法,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1.法律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因此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2.法律现象是一整体,这一整体构成了法律文化,法律文化因此是对法律现象整体的观照。这一观照指出了法律现象间是相互联系着的,决非零散的、彼此不相关联的存在。有了这一方法,就使得我们可以实际上构建起一个严格思想的背景,将具体的法律现象、法律问题,包括法律传统、法律意识、法律制度等等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考察,既看到其特殊的地位,又看到其与其他要素的关系,避免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沉浸在具体细节中而忘记了整体,竟至模糊了目标的问题。作为思想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我们在解释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时,不能仅就制度言制度,或者,只是东鳞西爪地抓住某些要素,即使是非常重要、关键的要素,做出我们的解释、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而是必须要将所有围绕法律制度的产生、运行的各要素既看作各有其独立作用与功能,又相互关联、影响、作用的有机整体,进而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

法律文化对法治的实现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如何实现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如何实现法治?我们因此可以知道该从何处人手--制度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哪些条件,涉及到哪些因素,这就是我们的实际入手处。没有这样的意识,就会出现就制度论制度,就事论事,只注意到某些因素,而忽略了其他因素的问题,只注意了局部,却忽略了整体,等等,这样的问题。具体地说,在推进法治实现的过程中,首先,要把具体的法律问题放在法律文化的背景中进行认识;其次,应以法律制度及其有效运行为核心,整合法律文化各要素,培育起一个与整个法治目标相匹配的法律文化。

最后,还要注意法律文化与文化的关系。法律文化虽然丰富,但是却不是孤立的存在。它是特定文化的一个部分,也是特定文化的产物。是文化在法律领域的表现、演绎,一个特例。在更广阔的视野里看法律文化,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它,更深刻地理解它。脱离了大的文化背景看法律文化,就不能理解法律文化的产生、特质,产生的原因。因为,文化是法律文化产生、演化的条件与基础。所以,考察法律制度及其有效运行的条件,还应该看法律文化背后的更深刻的根源性的要素的作用与影响。这对于推进法治的实现,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