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术的构造方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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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的构造方式

孙峰强

孙峰强(铁力市群众艺术馆,黑龙江铁力152500)

摘要:在整体上看,音乐有音乐独有的构造方式,诗、词有诗、词独有的构造方式。然而当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在最后它们形成的一种全新构造就是声乐艺术结构。在构成关系上看,声乐艺术并不像我们平常理解认识到的那么简单明了。

关键词:声乐艺术;构造方式;因素

在整体上看,音乐有音乐独有的构造方式,诗、词有诗、词独有的构造方式。然而当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在最后它们形成的一种全新构造就是声乐艺术结构。在构成关系上看,声乐艺术并不像我们平常理解认识到的那么简单明了。

1声乐艺术的整体构成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声乐艺术的整体构成是在很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决定的,除却音乐和诗、词之外,还必须存在着第三个因素,也就是演唱者,它是在声乐艺术的表现过程当中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表面上看,三种因素已经变成了声乐艺术不能分离的整体。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也是相对独立的。离开声乐艺术这个主题之后,歌词本身就可以以诗或者词的形式单独存在;音乐就会是纯音乐的形式单独存在;而演唱者,这个看起来是特别表现的形式在艺术表现当中存在,正因为有了人声的表演和夹杂着情感的表现,才能够将艺术表演这一特别形式诞生。所以,人声的演唱应该是独特、独立和有意义的。声乐艺术既然能够将这么多的因素汇集一体,并形成了一个新的构造。

显然,声乐艺术中的歌词有别于纯文学作品,其音乐(主要指旋律)从构思到形成也与纯器乐作品的旋律有着明显差异。声乐旋律的形成(通常情况下)是以歌词为依据的,它不同程度地受着歌词的制约。也就是说,曲作者的主观意愿不能脱离歌词意境所限定的范围,必须尊重词作者主观意愿的选择,从而达到某种契合与统一。而器乐旋律的形成则是自由的、充分体现曲作者主观意愿的创作过程。由于人声的加人,声乐旋律无论在节奏、音型、旋律线的运行轨迹上,还是在和声、复调的横向、纵向的发展中,都显示出它以人声为基点的创作原则。也就是说,它不可能超出人声表现的阈限,这是其一。其二,旋律没有明确的内容表现,只有不同的情绪,相同的旋律如果配上不同的歌词,其乐思便发生质的变化,这是由声乐艺术的歌词内容所决定的。而纯器乐作品中的旋律表现,其乐思是相对不变的。其三,声乐旋律注重横向的发展,注重旋律线条的起伏变化与流畅性。而纯器乐旋律除了横向的广度外,还必须加强纵向的深度,这是由它们各自不同的发音器的性能所决定的。

2声乐艺术从总体上形成了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

由于构成因素的繁与杂,使得音乐艺术在总体上变成了由繁难复杂逐渐变成简单通俗化的过程。作为构成全局的每一个因素它们的存在是对新质构造不能缺少的环节。所以,声乐艺术音乐与诗、词或者诗、词与音乐,而是作为相对独立出现和存在的,它们有自身的整体框架结构、规律以及原则,是具有美学价值以及独立品格的综合艺术存在。虽然,它与纯音乐有着几乎相同的表现手法,但是在美的表现形式以及对美的欣赏等方面,能够将艺术独有的内在规律以及特征体现出来。

从创作过程看,任何艺术创作都有一个主观化的过程。而声乐艺术的创作主观化则显得尤为特殊。由于繁多的主观构成因素,便形成了特殊的创作环节。即由客观-主观-主观化的内容和情感表现的双重认识活动。这是声乐艺术创作过程的显著特征。第一个主观因素是在对客观现实真实感受基础上形成的主观化的客观,而后一个主观因素所依据的实际上已是一个主观化了的客观,为此,他的主观意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也就是说,它必须在尊重前一个主观选择的同时,按音乐创作的规律来注情地反映它。虽然,音乐并不是再现艺术,但通过与歌词的契合,文学的间接再现功能又转移至声乐艺术之中,使之具有明确的再现功能和形象特征。因而,声乐艺术的创作过程是一个多环节性的、综合性认识的情感交流与再创造的过程。从实践过程看,这种多环节性则更为突出。

3诸多主观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在上述两个主观因素之后,第三个主观因素(即演唱者)随之而来,由他来完成声乐艺术的表演过程。其主观的选择必须依附于前两个主观综合认识的结果,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展开主观的想象与创造。声乐艺术由创作过程到审美的实践过程,多元的主观创造性是它所独具的特征。

从形式上看,三个主观因素都能够相对独立并且都有各自的特点以及风格。在形式上的独立性能够让他们在内容的构成当中有着明显的个性形成。独立的个性品格都可以说这是它们能够存在的基础。所以,在这种形式上的独立能否将声乐艺术的内容构成有所影响呢?首先,声乐艺术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它的主观因素是要有先后顺序的。之前的主观因素为后者提供了一个能够把握住和根据的客观对象,它能够给声乐艺术内容构成和在准确性方面提供了表现对象及其范围,能够在以后出现的主观因素分析出明确的思维路线,然后,在先后出现的主观因素虽然形式上面有着独立性,但是在现实的创造当中,因为第一个主观因素将提供的对象明确,在实际当中已经将以后主观因素独立性思维进行了约束以及限制,也就是将它们独有的内容思维限制住,所要完成的是以明确对象为内容的一致性的思维活动,也就是在独立主观因素将组合不相同的方式。第三,要在各自的主观独立意义上做出选择,这种选择方式最好依旧要体现出是某种一致性,三个独立的主观因素所形成的不同组合方式,既反映出它们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变化过程,同时,也反映出它们各自选择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寻求词、曲、唱三者的最佳契合方式。

声乐艺术在许多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使其能够在变化当中求同存异逐渐发展统一。所以,综合理论体系是作为声乐艺术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正因为有这种特征的存在,使得音乐艺术能够得到大的延伸和发展,它能够包容更多的内容,使形象变得更加鲜明。在符号学的角度看,声乐艺术使声乐艺术的表现性得到了充分扩展和延伸,包含的内容量愈加增大,形象愈加鲜明。从符号学角度看,声乐艺术是从单一符号走向多元符号,即语言符号和音乐符号。新的审美追求又会出现新的艺术组合。综合性艺术的形成和发展,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中已不是新鲜事了。当我们再次认识声乐艺术的基本属性时,这种综合的功能仍然具有鲜明的性格和丰富的感染力。

参考文献

[1]刘大巍.高师声乐教材编撰的设计思路[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29-133.

[2]吕环.高等师范声乐教学改革之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6(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