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轨道交通地铁维修管理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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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轨道交通地铁维修管理的探讨

牟智明

有关轨道交通地铁维修管理的探讨

牟智明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江苏苏州21500

中图分类号: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1-0000-01

摘要:本文就地铁在不同阶段的系统维修管理模式初步分析了地铁运营业主、维保方对地铁电梯运行产生的干扰。

关键词:自主独立维保;外包维保

1.地铁电梯系统维修保养内容概述

地铁电梯系统是为乘客创造一个往返于地面和地铁列车间的运输工具,是提升地铁客运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乘客无障碍、安全、舒适出行的必要公用设施,主要由自动扶梯、无障碍乘客电梯和轮椅升降平台组成。电梯因其设备功能的特殊性,其维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乘客的搭乘舒适度及设备的使用寿命,更关系到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做到周期性地对设备进行保质保量地维修和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电梯事故(故障)的处理原则:在运营期间对故障的处理要求“先修复后分析”。当维修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在60分钟内(应急救援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若预计修复时间将超过2小时或无法修复需请求技术支援时,专业工程师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故障处理完毕,应按流程规定向调度回复请求消除故障号并填写故障处理记录。重大设备故障还须由专业工程师组织进行分析并提供故障处理分析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整改以避免今后出现同类故障。故障分析报告应存档备查。

2.自主独立维保模式的优劣分析

自主独立维保模式是指在地铁电梯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移交至地铁运营公司,由地铁运营公司全权负责其运行、保养、维修工作。

这种维保模式的优势在于:地铁运营公司作为地铁交通系统的实际管理执行机构,其职能涵盖了包括地铁电梯系统在内的所有地铁运行子系统,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方面容易全盘考虑、统筹安排,责任可落实到具体人员,责任界定明确,有利于扩大地铁运营公司的职能范畴,增强地铁运营公司的独立性。

这种维保模式的缺点在于:安全监管和维修需要独立设置,可能造成地铁运营公司内部维保部门人员编制过度膨胀,工作量不够均衡,形成人浮于事,互相推诿责任的不良局面,进而导致日常维保工作质量的降低。一旦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紧急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其次,作为地铁运营公司内部独立的职能部门,维保部门势必要求大笔经费投入保证供应大量的日常设备及备品备件,如果缺乏有效的财政核算监督机制,容易造成地铁运营财政资金的无谓流失。此外,核心技术和专用备品备件依然受制于人。简而言之,自主独立维保模式对外界的依赖性较低,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当今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其运行处境必将日益艰难,故国内较为明智的地铁运营业主一般较少考虑将此种维保模式作为地铁运营全过程管理的唯一选择。

3.外包维保模式的优劣分析

外包维保模式是指运营业主授权具有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的外包维保商全权负责设备维保工作,包括每天定时派人巡检、记录设备运转状况,响应、处理所有地铁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供应安装替换所有设备耗材。

根据业主管理力度,外包维保模式又可进一步分为两种不同的子模式:

(1)由维保商执行一切地铁电梯系统的具体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业主对维保过程进行调度、监控、检查,并全权负责维保所需配件材料的供应管理;

(2)由维保商整体包干地铁电梯系统所有的维护保养修理工作,包括负责调度维保检修相关人力资源,执行日常监控检查采购供应维保所需一切耗材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使之正常运转运营方原则上不介入维保项目过程管理,只对维保项目的工期质量、费用进行综合控制管理,必要时出面协调关键事务。

这种维保模式的优势在于:维保商负责综合统筹地铁电梯设备质量管控维护,有利于在地铁电梯设备的维保期内组织各类供货商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因其专业且维保人员熟悉设备原理、性能和常见疑难问题,能够以相对较低的维护成本保持设备在相对较长时间内处于较高水平运行状态,备品备件较之运营商自主维保模式与联合维保模式更为齐全。另外,省会城市电梯维保服务市场相对成熟,具有竞争力的专业维保商或大型生产制造单位综合实力均较强,能够提供较为优质的服务和相对较为合理的报价。

所以说,外包维保模式是一种相对成本最低的选择,适宜于当地具有较为成熟的专业维保市场。地铁运营单位通常采取的做法是采用谈判机制、委托地铁电梯的供应商作为日后地铁运营过程中的维保服务承包商,希望受益于供应、安装、维护保养等一整条成熟而高效的服务链。此种选择相对比较具备现实意义及可操作性,正日渐成为目前国内地铁电梯采购市场的主流做法。

4.运营业主与维保商在地铁电梯维保过程中的风险均衡

任何人造机械的运行都包含潜在故障风险,风险是以一定几率发生的负面事件,它的存在是不以事务操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运营商出于保障地铁电梯系统正常运行的刚性需求,维保商出于赢取业务扩大服务经营范围的刚性需求,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方会合作。电梯维保模式的选择,归根结底是运营商与维保商双方基于不断变化的技术经济状况,对各自所承担的电梯系统运行风险比例的不断分配调整。通过市场行为调节风险分担,是当前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与设施管理的主流做法。

5.结论

地铁运营公司作为地铁轨道交通系统的执行运营方,有必要将地铁电梯系统看作是整个地铁轨道交通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此高度上向其分配维护保养资源,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其正常运转,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地铁运营方更加有必要以灵活明智的态度选择电梯维保模式,无论是自主独立维保,还是由运营商与维保商联合维保,甚至是完全外包给维保商实施包干式维保,都应当顺应基本经济规律,同时适当考虑地铁运营商内部预算,在财政预算允许的前提下保障电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以确保电梯使用者感受到最大程度的安全、方便和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