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筑折射出的传统思维特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 2

古代建筑折射出的传统思维特征

王欢迎

王欢迎(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我国传统思维的整体性在建筑艺术上表现为平衡、对称,在文化形态上表现为中庸、调和,并主要用于伦理道德的培养,注重行为方式的合理性与完美性。

关键词:框架式结构庭院式布局整体性思辨性

0引言

中国古代建筑的主流,始终以木材承重的架构和庭院空间的布局为主要发展方向,形成这种独特的建筑形式的根本原因可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视伦理道德和追求情感理性的整体性思维方式有关。

1框架式结构与崇尚天人合一的整体性思维观念

每一种人文传统,在形成之初总与一定的社会环境与地理环境相关联。在中国古代,中原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木材供应、加工方便,施工快捷经济,抗震性能好,并能灵活适应于不同的地势和气候条件。于是在经济水平相对低下的古代社会,简捷易造的木框架式结构建筑就成为民居的首要选择并得以普遍推广,进而沉淀为一种建筑传统和人文精神。

从格调上来说,木框架式结构建筑格调轻灵、舒适、活泼,正与古代中国人自然、和谐、性灵的生活追求相一致。“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这种安然、悠闲的现实生活态度与中国建筑独特的做法制度、技术特点、艺术风格和建筑文化交相辉映。从现存的一些古镇、乡间民宅、园林建筑、楼阁殿宇看,它们的正面大多数不会做墙壁,而结合以高度的艺术处理手法,嵌之以木质楹柱和花格门窗,隔而未隔,间而未间,给人以灵巧轻盈、既隔且透的视觉审美效果。可见,木框架式结构建筑在古代中国经久不衰、备受青睐绝非偶然,它们是在一定的自然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形成的并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特殊的审美情趣和文化传统之中的,并最终为统治阶级所接受。

一方面,木框架式结构建筑体现了统治者的现实功利思想。“天上神仙府,人间帝王家。”中国历朝历代都极为重视都城宫殿的建设,以新都新宫来喻意万象更新。于是,能在短时间内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高效快速施工的木框架式结构建筑便为皇家所器重,相反,若选用石砌建筑,在耗费的人力物力大得多这一方面暂且不去计算,更要紧的是它耗时比木框架式结构建筑要长得多,长到可能当朝统治者根本享受不到甚至看不到。譬如,明成祖建成雄伟壮丽的北京城仅仅用了短短几年,而不是几十年上百年。永乐十四年,朱棣正式下旨迁都;永乐十八年,北京城的营建工程基本完工,以内城、皇城和宫城三层格局的新北京呈现在了永乐皇帝的面前。宫城居中,与皇城和都城层层相汇。一条8公里长的中轴线贯穿南北,内城、皇城和宫城都以这条中轴线展开。此后几百年,北京城都沿用了这样的格局,直到今天。其施工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应该是石砌建筑远远无法比及的。

另一方面,木框架式结构建筑的结构方式所具有的象征意义体现着统治者的固本培元思想。中国建筑的结构原则与中国古代的宇宙观相对应。我国有这样一则神话,远古时候的共工和颛顼为争夺天下发生打斗。共工失败后怒气冲倒了大地西北角的不周山。传说这不周山原是八根擎天柱之一。从此天向西北塌地向东南陷,天上的日月星辰就滑向西北方,而地上的流水泥沙都流向东南方。这则神话,生动地反映了我们先人对天地结构的思考,从中衍生的“中流砥柱”的意识也随之植根于中国人的思想深处。北方官式建筑抬梁架房屋的屋顶重量主要由地基之上的柱梁檩所负荷,作为柱间填充物的墙壁并不负载重量,主要起围护作用。这种结构极大的增加了建筑物的灵活性,既可以自由安排设计门窗甚至取消门墙而为亭,又可以在屋内柱间任意间隔或拆改。所谓“墙倒而房不塌”,指的正是这种结构式建筑,它能够按照主体意愿灵活自由地预先制作构件然后装配或拆卸旧有构件重建。南方的穿斗式的木框架式结构民居在灵活度上虽不及北方的抬梁式的木框架式结构建筑,但在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致的。值得一提的是,现代建筑的钢架式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亦与此类同,随着现代科学元素的渗入而更加科学。

由此观之,中国建筑的框架式结构与中国传统思维的整体性特点呈现出某种一致性。古代整体性思维对世界的把握是笼统的而不是精确的,它注重自然和谐,把人同自然界结合为一体,天地同构,即“万物一体”、“天人合一”。

2庭院式布局与注重伦理道德的思辨性思维模式

传统庭院的空间形态特征受古代空间观念的影响,而空间观则是由更深层次的价值观念、审美心理、哲学思想、思维方式等决定的。

建筑的本质在于居住。最初的建筑总是一定社会需求的产物,自然灾害、野兽侵袭、部落战争都需要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在古代中国,建筑不仅是一种求得安全的需要,而且是对空间观念、思维方式的一种文化认同。不同文化影响下的民居,其庭院布局有着明显区别,中国传统庭院与宇宙观、空间观、伦理观息息相关。例如,汉族传统民居的前后两个空间通过主轴线及建筑加以联系,空间构图是对称的并有明确的空间序列,房间的大小取决于使用者的家庭地位并且卧室表示出家庭成员的身份。

古代中国“家”与“国”具有同构关系,有着相同的社会基础。于家有庭而为“家庭”,于国有庭而为“朝廷”,家居的庭院也是皇城、宫殿的同构体。由于“家国同构”,家与国采用了自相似的形式。常说的“家天下”,意味着家即天下,天下即家。这种“家天下”的观念使个人与社会、家与国联系起来,国家与家庭不过是大家与小家的关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表达了中国儒家文化对家与国认识的一致性。这种家国同构观念导致了中国古代建筑出现了居家庭院与宫殿庙宇的天下大同。

我国传统文化建立在非二元对立的哲学基础上,是一种崇尚对立统一的中庸文化,阴阳、有无、虚实等概念是其基本哲学范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小小一个庭院,往往就是一个浓缩了的宇宙。内与外,虚与实,空间与边界,有限与无限,光与影,动与静,均被纳入了一个对立统一的体系,天人相与,从中而和,人与宇宙在庭院中融合。“纳千顷之汪洋,收四时之烂漫”,是时间与空间的统一,“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山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是天地之间的和谐,这就是传统文化影响下的中国建筑文化的一个侧面,一切都在一个大系统的整体思维中与庭院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整体性为特点的中国传统思维往往固执于对事物质的判断,而忽视对事物做量的分析;描述事物不求准确清晰而往往带有朦胧的猜测成分;其思维范畴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多义性;在方法上,则讲究“设象喻理”、“刻意神似”,而疏于推理。因此,这种思维艺术并非实证性很强的逻辑,它讲究的是实践的合理性,只求合乎伦理道德,合乎社会需要。与西方思维追求数学美、形式美、简单美不同,传统逻辑思维并不重视对其概念形式的理解,只重视对概念本身的理解,概念的辩证法也只是整体性思维中对概念的各个对立面做模糊的调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种认识上的统一实际上是一种模糊性思维。

综观之,中国传统思维艺术,是天道与人道的结合,是主观与客观的互融,在这里,自然慢慢的失去了感性的形式,而被人化为具有伦理本质的东西;人也不是单个的个体,而是具有群体生存需要、有伦理道德的自觉的互动个体。对情感理性的追求是传统思维的基本特征,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是传统思维的中心内容。

参考文献:

[1]吾淳.中国思维形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2]任军.文化视野下的中国传统庭院[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