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王向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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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王向杰

王向杰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赤峰市025450

摘要:近年来,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城市中建筑规模与建筑数量也在不断扩大与增加,而建筑质量是社会各界都予以关注的重点话题,需要加强建筑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本文就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对策进行研究。

关键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创新与发展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监管体系已逐渐成型,推动工程质量的显著提升。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论述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创新发展工作思路来应对新形势挑战的想法,以供同行们商榷。

1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响,监管体制中仍存在待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1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一是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二是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三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1.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机构究竟是行政执法单位还是专业技术部门,监督人员是政府雇员或者是专业技术执业人员。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与地位不能准确定位,造成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不统一,监管效率不高。

1.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主要采取抽查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单一模式。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1.4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2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创新

当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深刻的变化,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一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2.1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代表政府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二是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三是明确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2.2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职能,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2.3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调整,改变过去单纯用抽查和处罚的办法,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需要综合治理。我们注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协调监理单位、检测部门、行业协会,质量认证、质量服务等有关单位参与工程质量监督,不断改进质量监督模式和运行机制。

2.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要重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建设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公正、权威。二是要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牢固树立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三是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2.5推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管理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现代化的质量监督,需要现代化的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效率和透明度、实施工程质量动态管理提供重要手段。要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便于实施工程质量行为全过程的监督。首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市联网制度,监督任务网上下载,监督档案电脑贮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规范标准随时查阅,采用网上报监、投诉、备案等办公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其次,试点数字化工地,取代了部分现场监督工作,通过摄像头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质量监督远程监控,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结束语

综合上述,在我国建筑工程不断扩大的今天,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建筑施工中的不断使用,要求作为质量监督管理的监督方,应切实地做好对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这样才有利于监督方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杨爱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对策.智能城市,2017.7.148-148.

[2]王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创新对策.建材与装饰,2017.37.

[3]畅敬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模式创新分析.建材与装饰,20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