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前准备工作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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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前准备工作探讨

姚淑娟

关键词: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再造机构建设土地管理专业知识主任

一、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要到位

1.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要任命到位通过中心主任的任命,来倒逼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再造等一系列后续工作。另外,中心主任责任重大,不能搞论资排辈,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用能干事的人。中心主任的选用需要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敢于担当、认真做事;具有工作需要的土地管理、法律、测绘、信息化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上起码能干上一届,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2.完成登记中心的内部职能细化

各级编办批复的登记中心职责文件中,大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中心内部科(股)室的职能没有明确。这就需要及时细化,明确登记中心内部划分为几个科(股)室、每个科(室)的职能、每个科(股)室的人员数量以及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才能保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3.刻制相关印章

根据工作需要,至少应该刻制三方面的印章:某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某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名称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某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具体名称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在登记中心和登记局的印章刻制方面,其具体名称要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比如有的把不动产交易职能划到国土资源部门的地方,中心的名称有可能会是“某市(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有的登记局不是在地籍科(股)挂牌,而是在国土资源局加挂牌子,登记局的名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另外,各地结合工作需要,还可以刻制某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档案复制专用章等。

4.工作人员划转到位并开展前期工作

工作人员的转化,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尽量将各类不动产的原有登记人员划转过来,原登记人员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本部门的登记业务熟悉,有利于快速开展工作。二要防控风险,在划转过程中审慎稳妥,不要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已经明确划转人员名单的市县,在没有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前,原有登记人员要继续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工作,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过渡。在过渡期间,拟划转人员需要及时参加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培训,尽快了解、掌握新业务,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二、完成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信息化、电子化的要求也比较高。在开发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市带县”的捆绑开发模式,既能节约资金、也便于以后的管理。另外,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开发建设过程中,登记局和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全程参与进去,将本地实际特点融入到系统中去、了解、掌握整个业务流程和系统运作过程。

三、登记服务大厅建设完毕

1.服务大厅的选择和服务窗口的设置

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设置办公场所,当地有行政办事大厅的,不动产登记和相关审批、交易等业务办理尽量在一个行政办事大厅办公;没有行政办事大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相关审批、交易管理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可以互设窗口,受理相关业务,为社会提供便民利民优质高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最终逐步达到登记服务窗口在乡镇的全覆盖。需要注意的一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不能再单设“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窗口。

2.服务大厅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包括办公座椅、电脑、打印机、扫描机、高拍仪、叫号器、读卡器、身份证识别器、电子显示屏、二维码服务器等办公设备的配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不间断电源等办公网络维护设备的配备,可以由技术支撑单位或信息中心协助提供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咨询台、办事指南摆放区、休息区、饮水机、复印室、监控器等配套读物设施的配备,可以根据当地条件自行选择。

3.在适当位置摆放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

通过真人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解处理等工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全新的不动产登记流程、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等规范信息,并在服务大厅进行摆放。

4.制定大厅工作应急预案,设置调解室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新事物、新工作,启动之初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我们提前预判,做好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可以设置调解室,如果遇到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或办证群众,一定要及时沟通,化解矛盾,不能影响整个办事大厅的正常工作。

四、做好登记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资料移交方面,根据存量登记数据大小,应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移交:数据量小的,尽量一次性移交完毕;可以分批、分次移交。资料移交时,要确定资料移交责任人,监理详细的资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并进行归档。移交的电子文档,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不管是移交过来的,还是新生产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和资料,其管理和归档要规范,要选定、配备一定标准的档案馆(室),并由专人负责,形成管理制度,加强资料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岗位培训和模拟发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新事物,所适用的法律、政策、工作程序都发生了变化,既不同于土地,也不同于房产,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以,一定要提前进行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熟悉所适用的工作软件、系统各整个登记工作的业务流程。总结已经发证市县的工作经验,针对正式发证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模拟发证。笔者认为只要提前模拟七至十天,查找问题,修改完善。

六、其他准备工作

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牌匾要制作完毕。牌匾是一个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制作。二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购买。这个也是毫无异议,是登记发证工作的必备“硬件”。三是确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公告样式。四是上一级主管部分要对下一级的准备进行检验。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不动产登记发证,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精心细致的准备工作,只有准备工作一切到位,后续发证工作才能较好的进行。在准备工作中,需要在做好以下环节:组织相应的人事管理的组织任用,强化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服务系统建设,对登记资料的权责交接严格管控,增加岗前培训力度,完善发证环节以及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后续事宜。不动产登记准备的相关管理,是现代化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认真履行其准备工作的相关事宜,也极大的改善了相关机关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于虹,张忠,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前准备工作的机电思考[J]工作研究,2013(26);179-180

[2]王华.切实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机电思考[J].红河探索,2015,05:41-43.

[3]赵力强.不动产登记实施前评估的核心内容与实践体会[J].浙江国土资源局2016,04;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