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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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郑忠国龚学琴周敏

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摘要:社会保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定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领域的重要课题。本文综合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一、研究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

社会保障制度是关系全国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制度。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此基础上将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新时期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诉求体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最紧迫、最现实的诉求可以概括为四点:全民基本享有,水平不断提高,制度公平合理,保障安全可靠。

(二)研究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义

社会保障事业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使命。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特有的方式,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有利于创造热情友善、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断的探索发展,我国搭建起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为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到2015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5833万人。我国已经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社会保障建设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

(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发展不平衡

从保障的范围来看,城市的社会保障覆盖面远远广于农村,社保是强制性的,国家和个人分别承担一部分费用。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对象十分有限,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费用缴纳以个人出资为主,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障难以有效实现。从保障的项目来看,城镇居民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涉及社会生活的多方面的保障,而农民的保障比较单一,城镇居民的保障项目明显多于农村居民。

2.覆盖面仍然有限,尚不能有效改善居民对未来的预期

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上,我国很多地方仍然存在欠缺。由于部分管理部门职能分割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有将近5亿人处于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医疗保险制度之外。

3.社会保障的互济性和公平性不够,不能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社会保障的突出特征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互济性和公平性,其主要途径是通过转移支付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收入的再分配。从现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来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正不断趋向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仍处于低水平上。有数据显示,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到社会保障费用的90%。

4.人口老龄化、市场化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逐步加快。截至2014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达2.1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5.5%,养老基金可能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制度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仍较窄,单位出费率偏高,一些小微企业会感到负担重、缺乏活力,这也导致拒保、逃费现象的出现;此外,巨额的社保结余基金没有高效的保值、增值方法,也隐藏着以后资金支付的压力。

三、解决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确立基本原则,重塑社会保障公平理念

1.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以公平为首要原则。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二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四是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五是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六是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分区域、分层次推进

首先要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社保制度整合和待遇水平衔接。其次是改革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探索更具有公平性的住房分配方式。第三是努力发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最后是建立和完善安置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动态把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良性互动关系

在我国现阶段,劳动者的流动性很强,而现行社保制度却仍然有地区分割问题,既难以实现制度公平,也制约着劳动力的正常流动。落实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衔接政策,使劳动者实现“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消除流动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多渠道筹资机制

1.增强财政投入和效能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保资金的战略储备,实现纵向调剂。明确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实施预算管理,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2.依法强化征缴,提高群众参保率

完善政策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在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增强基金平衡能力的前提下,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以统筹城乡和异地就医结算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3.扩大其他社会资金来源

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切实实现保值增值。

(三)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

1.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社保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研究完善社保服务部门的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管理,规范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努力实现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3.完善内部监管

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企业和社保基金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相关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机制,培训认真负责的监督队伍;同时要发挥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都关心和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总之,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经历一个长时间的探索实践。雄关难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只要我们在改革道路上认准目标、勇往直前,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会处于一个更高的水平。